民進黨秘書長、新潮流大老、台糖公司前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售地案涉背信罪遭判刑確定,並須負擔巨額民事賠償。台北地方法院今(3)日依台中地院囑託,簽發拘票並啟動拘提程序,預計將其解送台中地院歸案。

根據判決內容,吳乃仁於 2003 年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涉嫌接受前立委洪奇昌請託,以低於市價方式出售台糖土地予春龍開發公司。案件歷經審理後,台中高分院於2014年判決確定,認定吳乃仁背信罪成立,判處 9 個月徒刑;洪奇昌獲判無罪,春龍公司總經理潘忠豪則判刑 8 月定讞。吳乃仁於 2014 年 5 月入監服刑,並於 2015 年初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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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刑事責任外,民事部分台中地院另判決吳乃仁與春龍公司等,須賠償台糖公司 1.1 億元,連同利息與相關債務累計金額,估算已達約 1.7 億元。

在追償進度方面,台北地院曾於 2024 年 12 月依台中地院囑託,扣押吳乃仁約 1,700 萬元資產。台糖公司也證實,已陸續追回約 700 萬元,並於 2024 年底至 2025 年初再次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要求進一步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

此次拘提行動依《強制執行法》第 21 條規定辦理。法規明定,為確保強制執行程序進行,若法院認為債務人有到場必要,或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且有逃匿之虞,執行法院可簽發拘票拘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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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關注後續是否進一步進入管收程序。法律實務指出,拘提通常為管收前置程序,但是否採取進一步強制處置,仍須視執行法院審酌具體情況而定。

另一方面,國家資產追償進度亦引發政治討論。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過去在立委任內多次質疑相關追償進度,批評吳乃仁「欠款未還卻仍維持高消費生活」搭名車、吃大餐,並抨擊主管機關對國營事業求償案處理消極。

針對相關案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曾於 2025 年表示,其執行範圍主要為稅捐、健保費、交通罰鍰等「公法上金錢」,本案屬民事債務追償,非其執行業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