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警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葉育忻涉嫌收賄並洩密於「台版柬埔寨」詐團首腦「藍道」,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偽造文書等罪嫌,今(4)晨遭檢方聲押禁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上午10:30召開記者會宣布,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等規定,將葉育忻予以免職;另大同分局長吳在堂記過二次,並從嚴追究其他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檢警日前偵辦一宗詐欺案時,意外發現葉育忻與詐騙集團成員有不明往來,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5月3日核發指揮書,指揮大同分局政風室及督察室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持搜索票針對葉育忻辦公室、住家及車輛進行搜索。

台北市警局表示,葉育忻與詐欺集團成員接觸交往,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偽造公文書、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機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情節重大,敗壞官箴,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記二大過,該局也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 條等規定予以免職;另大同分局長記過二次,並從嚴追究其他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台北市警局強調,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適時汰除不適任員警,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