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賴清德今(13)日在院會聽取政務委員羅秉成報告「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後裁示指出,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但今年我國已發生多起因假訊息而引發的紛擾事件,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社會安定,甚至對國家安全帶來衝擊。因此,這次政府推動修法工作是在兼顧言論自由與社會秩序的前提下,以更有效、快速的因應能力,啟動自我防禦工程,推行相關法制規範,致力打擊假訊息的危害。

至於已在立法院協商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數通法),主責的羅秉成在院會後記者會中強調「政院不會撤回」,但對於最近外界熱烈討論的平台業者協力義務,並未課與平台的查證責任,判定是否為假訊息,由法院作最後決定。而今天共盤點出13(刑罰) 6(行政罰)部法律與假訊息之處罰(包括刑罰、行政罰)的相關規定,並進行首波7項相關「假訊息」的條文修正,但並不包括「社會秩序維護法」的修正,羅秉成說,「社維法」修正還要進行跨部會的協商,以免造成外界誤會。

賴清德也舉了多個例子說明,今年6月,有人用一張11年前的相片誤導社會大眾「香蕉被大量棄置」,不僅對農產品交易市場帶來負面影響、傷害了辛苦的農民,也抵銷了政府為平抑價格所做的努力;而今年9月燕子颱風襲擊日本關西後,一則假訊息讓我國駐外館處飽受批評,最終竟造成一位外交官選擇輕生的悲劇;九合一大選合併公投舉辦,也有許多誤導民眾的不實資訊,在社群媒體間不斷流傳,連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都在11月14日提交美國國會的年度報告中指出,台灣正面臨社群媒體或其他網路工作散播假訊息的侵擾;日前也有民眾散播高雄港務大樓倒塌的不實訊息,造成國人恐慌。

賴清德強調,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今年初台灣再度被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評列為最自由的國家之一,這是台灣社會民主自由人權的驕傲象徵,惟隨著新興網路科技與社群媒體的發展,散播錯假訊息的現象日益嚴重,不僅在台灣,在各個言論自由的國家,也都成為不可迴避的重大議題。

面對此一挑戰,賴清德認為,儘管政府各部門努力澄清,也有些民間單位致力闢謠,但效果終究有限,部分民主國家已透過法制規範,強化打擊假訊息作為。因此,政府會在堅守多元民主價值、維護言論自由的前提下,運用現行法令,針對「明知為假訊息仍故意散播,因而造成公眾畏懼和恐慌危害」的情況,從法制面進行加以補強,以遏止「出於惡意、虛偽假造、造成危害」的假訊息,降低其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所產生負面影響,並回應外界期待。

因此,賴清德說,政院今天通過就現行法制涉及散播不實訊息的處罰規範予以檢討及強化,並針對散播核子事故、食品安全及災害等不實訊息,增訂行為人處罰規範,同時,政院於去年11月已送請立院審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也就網路社群平台服務業者保護權利人的相關協力義務有適當規範。第一波修法的檢討作為,以全面修法、多頭並進方式,填補現行法制規範的不足之處,請各部會持續盤點檢討,以期完善防護機制。

賴清德強調,假訊息蓄意形塑「假的公民社會」,企圖傷害正常的民主秩序,各政府機關均有責任加以即時查證澄清,這次政府推動修法工作則是在兼顧言論自由與社會秩序的前提下,以更有效、快速的因應能力,啟動自我防禦工程,推行相關法制規範,致力打擊假訊息的危害;他也籲請國人及平台業者都能一起努力,共同協力防制假訊息,確保公共利益,鞏固台灣的民主制度。

賴清德也指出,過去傳統新聞媒體要求平衡報導,但在新媒體及自媒體盛行的情形下,已失去以前標準。因此,未來要進行更多溝通,能與媒體及平台業者成為夥伴關係,持續加強與媒體、平台業者甚至社會上有不同意見者溝通說明,避免誤會持續擴大。有關平台業者協力義務,必要時也要清楚說明,並未課與其查證責任,判定是否為假訊息是由法院作最後決定,不是平台業者。這部分必須讓外界知道,降低彼此誤解。

最後,賴清德強調,我們很清楚法制面不足以完全解決此問題,必然還要有政策面,甚至於科技面,包括如何找到假訊息來源,這部分應持續加強。至於有關建議「人民對媒體信任度」民調,請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負責,讓部會能依調查結果進行後續政策擬定。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今(13)天在院會報告「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   圖:謝莉慧/攝

防制假訊息危害的策略與目標。   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