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公勇路拆除一事,7月16日清晨,警察、工程人員及政府人員突襲公勇路,準備開始拆遷動作,後續因為資訊不對等造成一連串的誤會及衝突,還有蔣月惠議員咬傷女警事件,但當時現場到底發生什麼事,蔣月惠也在臉書藉由分享二哥的轉述文章以還原現場。

蔣月惠指出,當天早上5點10分,她二哥接到屏東反迫遷自救會會長的電話,要他趕過去,二哥在5點半左右趕到現場,進入現場協調,看到楊慶哲處長,二哥接連對楊慶哲問「你是總指揮官嗎?請問今天是要拆同意戶還是全拆?」楊慶哲承認是指揮官,但對於第二個問題保持沈默,沒有進一步解釋是只拆同意戶或怎麼處理,二哥這麼一問,原本楊慶哲等人回到室內拒絕拍照。

蔣月惠說,整件事情的關鍵在於,行政手法過於粗糙,在開始拆遷動作之前,沒有完整的通知作業內容,造成「不同意戶」的恐慌。其中,有一位阿伯清晨4點多起床上廁所,發現沒有電,出門查看才發現有人要來準備拆遷動作,便開始打電話求助,先是打給自救會長,再通知到她,但第一通電話沒有接到,便打給二哥,之後,她們兩人都趕到現場了。拆除方先是斷電要求不同意戶簽下同意書,才會恢復電力,這會是一個政府的勸導方式嗎?

蔣月惠提到,之後她用肉身擋住怪手,跟楊慶哲協調成功只先拆同意戶3戶,沒想到,在她離開現場想要再折回來的時候,「我小小的個子被一群高大的警察圍住,無法接受為何趁她出去時要再拆不同意戶,她被包圍喘傳不過氣,為了脫身,才有咬傷女警的動作」。

整理了整件事情,蔣月惠二哥認為有4點需要質疑,第一,行政訴訟還在訴訟當中,為何急著拆遷。第二,清晨3點多,尚在睡覺時間,警察已經到位,4點多醒來發現已經被斷電,你不會恐慌嗎?第三點,楊慶哲是現場指揮官,清晨5點多問他是拆同意戶還是全拆,沈默;縣長潘孟安說,「剩餘的3個同意戶在他們搬離後,排定7月16日拆除,怎會是強拆呢?」

蔣月惠二哥提到,若指令如此清楚,若事先跟不同意住戶說明,當天要來拆同意戶三戶,會先斷水斷電,等到拆完後,再恢復電源,這樣的做法才是周全避免恐慌,為何事後說得頭頭是道「依法行政」,但在處理過程中,卻讓人感受不到應有的居住正義與尊重呢?針對這一點,楊慶哲、潘孟安為何不說明道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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