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弱勢學生安心就學,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每年挹注約11億元經費於獎補助措施,提供就學費用補助、課後照顧服務等,並推動寒暑假及例假日安心午餐券補助政策、貧困學生午餐經費補助,讓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弱勢而影響就學,鼓勵適性發展創造未來。

台中市政府每年編列約1億7,920萬元預算補助身心障礙、原住民及經濟弱勢學生相關就學費用,並編列低收、中低收及家庭突遭變故的學生書籍費、游泳教學等代收代付費約2,000萬元;此外,每年也挹注約275萬元鼓勵清寒及身心障礙學生積極向學。

為了使家長能夠安心就業,還投入約5,200萬元全額補助弱勢學生課後照顧服務,106學年度共4,273位學生受惠;除補助貧困學生午餐經費,寒暑假及例假日期間,也透過安心午餐券補助政策,照顧弱勢學生餐食需求,今年度編列約4億5,000萬元提供弱勢學生餐食兌領券,持券可至學校指定店家兌領餐食,透過超商啟動後續關懷機制。

教育局指出,台中市從104年8月起推動「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率先全國將現有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政策向下延伸至2歲幼兒;並為減輕經濟弱勢者家庭育兒負擔,每年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戶所得70萬元以下者,加碼投入4億7,200萬元,提供最高1萬5,000元其他就學費用補助。

教育局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多元的助學措施,讓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弱勢而影響就學,盼在學校教育的協助下,引導學生適性發展,走出康莊大道,並進一步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