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3)日審查憲法訴訟法以及陪審團法,卻意外引爆台大校長遴選的討論。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指出,教育部長吳茂昆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時兼任慶富集團底下基金會董事,也是違法兼職「先上車後補票」,但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回嗆,「吳部長違法,不表示管中閔沒違法。」
媒體報導,台大校長遴選委員近日陸續遭檢調約談,由於身兼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的蔡碧仲也參與「卡管」的跨部會小組,因此被指涉參與其中。曾銘宗今天在司委會質問蔡碧仲,蔡的專長是刑法而非攸關獨立董事的相關法條,且蔡等人在跨部會小組會議中用A、B、C、D等英文字母作為發言代稱,為何不敢公開?
蔡碧仲表示,他的專長雖然是在刑法,但在他20年律師執業經驗中接過民事、商事爭訟,且這次跨部會小組成員關鍵不在於獨立董事和證券交易法,而是行政程序法跟台大校長遴選要點中,資訊是否應該揭露。
蔡碧仲也怒批,此事已造成他的家庭重大影響,「媒體都把我當成打手」,並質疑媒體為何能夠取得會議發言資料。
曾銘宗打斷蔡並追問,遴選委員跟管中閔有什麼重大利益關係?蔡碧仲說,蔡明興是台哥大副董事長,管中閔是台哥大獨董,獨董有個職務較薪酬委員,且管申請擔任委員時,根本未經台大校長同意就直接就任,隔天就去參與薪酬委員會議。
但曾銘宗表示,台大希望台哥大捐更多錢給台大,且管跟蔡有什麼利害關係?薪酬委員只有建議權,且薪酬決定權是在董事會。蔡碧仲則說,跨部會小組不是看結果論定而是看程序,管中閔當獨董,現在是台大專任教授,台大是否借調給台哥大,這是契約關係,年薪一千萬是否給回饋?雙方要不要產學合作,要合乎這兩條件台大才會借人。
曾銘宗指出,台大教授中有94%兼任獨董且先上車後補票,這樣就不能當校長,這樣符合比例原則?蔡碧仲說,「這是情理,但代表還是有違法」,但2016年台大教授彭文正兼職主持電台節目,台大訂定條款,以後都要經過學校同意才能兼職,台大教授都很清楚,但處理彭案跟管案卻是兩套標準,未來都會是爭點。
曾銘宗反駁,教育部長吳茂昆在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未經教育部核可就去兼任慶富集團相關的「陳水來基金會」董事,「也違法!」蔡碧仲回應,「吳部長違法,不表示管中閔沒違法。」
曾銘宗追問,這樣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蔡碧仲重申,他只是奉命去參加跨部會小組,憑法律專業提供意見。曾銘宗酸,結論就是沒辦法,政務官奉命行事,也說自己也擔任過政務官所以能夠理解,段宜康則酸,「所以你當政務官都不是照自己意思?」曾銘宗笑稱,「不要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