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機關命令,優步(Uber)未確實對遭乘客申訴酒駕駕駛進行調查或停權,可能因此遭罰113萬美元(約新台幣3454萬元),在裁決前仍能提出申辯。優步發言人布里登(Tracey Breeden)14日表示,對此命令不予置評。

美聯社報導,11日發出的這項機關命令稱:「沒有證據能證明,(優步)接獲提出這類申訴數小時或甚至1天後,以任何方式遵循零容忍政策展開後續處理。」

這項命令要求公共事業委員會(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全體裁決,優步是否如調查人員發現的結果,違反零容忍政策。

加州要求叫車服務公司對駕駛飲酒或吸毒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根據這項命令,優步的政策是在駕駛收到3次未經證實的零容忍申訴後才將之停權,未經證實意指未被逮捕、不承認、沒有可證實酒駕的血液酒精濃度檢測結果或相關錄影。

為確認這項政策,監管機構選出被申訴3次或3次以上的駕駛進行分析,而優步未對這類駕駛採取停權或調查措施的案例至少有25件。

優步在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間申報接獲2047起零容忍申訴,並表示已禁止其中574名被申訴駕駛繼續工作。但監管機關複審154件申訴後,裁定該公司並未對其中149件立即採取停權,沒有調查的申訴有133件,沒有將駕駛停權也未調查的申訴則有113件。

優步發言人布里登(Tracey Breeden)今天表示,該公司對此命令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