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29日舉行記者會,勞動部長郭芳煜宣布政委已完成「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法初審,行政院會30日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郭芳煜表示,「一例一休」2.0版降低僱主要求勞工加班的誘因,同時保持加班彈性,讓想加班的勞工也可以達到目的、增加收入。他稱讚這是「一個進步的立法」,既能落實周休二日、讓全國國定假日一致,也能解決加班費爭議。

根據勞基法36條修正草案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採一日為例假,另一日為休息日的方式,且休息日出勤時數應計入延長工作時間總數,每個月不超過46小時。

有關加班費部分,休息日工作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給予1又1/3以上;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給予1又2/3以上。此外,為避免僱主要求加班時間過於零碎,修正草案也明定工時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未滿12小時以12小時計算。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舉例,以勞工時薪150元來計算,按照修法前的版本,休息日加班前2小時乘以1/3,後6小時乘以2/3,加班費可以增加700元,加上原有工資1200元,總金額可以拿到1900元。

郭芳煜強調,雖然也有勞工朋友認為,「兩例假」才能真正保障周休二日,但是,也有些勞工也希望加班賺加班費,而在勞基法中的「兩例假」會整個僵化掉,不能加班或調班。因此,勞動部認為,如果能保持一些彈性,對勞工、業者與經營環境都是好的,如今推出的「一例一休」2.0版,就是可以兼顧「兩例」與「一例一休」的制度。

此外,雖然加班需要經過員工同意,但是許多勞工都不敢對老闆說NO,勞動部未來也會加強勞動檢查,擴大檢舉專線1955,只要一收到檢舉,就會在24小時內進行勞檢,透過這個「一例一休」2.0版達到「兩例」的效果。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則強調,民進黨對於落實周休二日以及縮減勞工總工時的立場始終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