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會,新氣象。2016222日上午,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召開「紅十字法何去何從?」記者會,批評戒嚴時代制定的《紅十字會法》,從1954年就用特別法,讓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享有不受監督的「帝王條款」勸募特權。但該組織既未獲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CRC)承認,也不是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IFRC)成員,何以能有此特權?

民進黨發言人、律師黃帝穎也補充,既然設置專法,理應有更強的監督機制,但事實卻相反,一般公益團體發起募款尚且須依人民團體法與公益勸募條例向主管機關申請;但紅十字會卻僅要內部理事會通過,即可向國內外募捐。這種陳舊落伍的法律,與國民黨黨產一樣涉及轉型正義應該盡速廢除以回歸常態。

其實在戒嚴時代長大的資深鄉民都知道,被戲謔是「分紅十字會」的最大惡行,就是強逼學生購買根本不能寄信的假郵票。年輕一點的鄉民或許不懂,憲法21條已明文規定接受國民教育為國民的權利與義務。160條甚至還規定6歲至12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可是四、五年級生當兵時一定都有遇過文盲的同袍。為什麼明明免學費,還是會有小朋友失學?當然就是學費以外還有一大堆無法應付的苛徵雜捐。

1957121日《聯合報》2版「大家談」裡,就有來自台北署名「王琳」的家庭主婦投書抱怨:「國民學校學童常承導師吩咐,歸家迫要捐款,頗令學童家長愁眉苦臉。短短一個月之間,頭一次防癆郵票5角,第二次匈牙利捐2元,第三次紅羽毛捐1元,第四次春節勞軍2元。春節勞師即屆,又不知要多少。似此年屆歲暮,需錢孔急的日子,再加上捐獻,誠不勝唏噓!」

什麼是防癆郵票?就是1955926日教師節前夕,省教育廳舉行台灣省教育人員結核病防治計劃研討會,決定勸告各級學校學生,每人購買防癆紀念票每人一元,作為教育人員之防癆基金。但這種不能寄信的郵票,根本就是不樂之捐,買不起的小朋友,在班上會被老師與同學霸凌;一家若是有好幾個小孩在學,每個都被強迫購買,也是不小的負擔。而且這些雜七雜八的東東,學生不只是拿了錢跟老師買而已,還要上街去向陌生人攔路叫賣。

1958628日,第13次全省私立中等學校董事長及校長聯席會假板橋中山堂舉行,會中決議:為免荒廢學生課業及損害學生自尊心,請求教育廳禁止學生在街頭義賣紅十字、紅羽毛及防癆紀念票。學生勞神破財後,這些義賣的錢究竟去了哪裡?也是啟人疑竇。

195918日《聯合報》4版就有一則貪汙案例,台中縣沙鹿工職教員謝浩夫(41歲),自19578月至19587月兼體育衛生組長期間,先後侵占公務上所持有之防癆郵票款920元,被台中地院判處1年徒刑。但教員只是從中A了點小錢,紅十字會之所以被民間戲謔為分紅十字會,就是因為解嚴後媒體踢爆了此一機構「分紅」的真實案例。

19913月,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準備將一年前紅十字會台北市分會所屬支會,被檢舉的挪用鉅額募款案函送檢察機關,不料因上級吃案,承辦調查員憤而辭職。原來台北市16個行政區都以區長為支會長或名譽會長,義賣所得只需上繳50%給台北市分會;20%以車馬費為名給個人抽佣;另外30%則由各支會以交際費、誤餐費等名目報銷。

依當時台北市捐募運動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捐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支付經募人員報酬,其必要支出之費用得依規定在捐款內核實開支。實募15萬元以內者,最高以3%為限;超過部分最高以2%為限。」也就是一般公益團體募款只有2-3%之間的手續費,紅十字會光是在區這一級的支會就抽佣提成50%,剩下的50%繳到市級的分會,再上繳到中央級的總會,究竟還剩多少殘渣肉屑?

當時的紅十字會總會祕書長陳長文面對這一醜聞,表示他對外傳台北市分會16個區支會的「集體挪用募款案」還不清楚。業務組瞭解後如果屬實,將對會務重新整頓,並查證下屬單位是否真有「陋規」存在。

35日《聯合晚報》則報導,調查局在全案簽結後的檢討報告中指出,台北分會的16個區支會,1985年至1988年間義賣總金額為5408萬餘元,50上繳台北分會,剩餘的50%留作支會經常費使用,計有2704餘元。這筆經費中共有2400餘萬元不當支用,等於實際用在和會務支出有關費用只有300萬元左右,只占募款額的10%左右,挪用情形嚴重。

據了解調查局在查辦時,發現台北市各區支會挪用募款20用作經募人工作獎金,算是最「保守」的用途,有些區支會甚至抽35%作工作獎金。此外對於不參與募款人員,如部分區長、主任祕書等,也照領工作津貼。而有些區支會則只有兩年內的帳本,在此之前,一切收支根本無紀錄可查。

台北市人二(政風單位)指出,早在半年前即將區長兼任紅十字會支會長及募款抽成案,移交社會局請其檢討並作處分參考,只是至今並無回音。市府官員透露,1987年市議員楊炯明接獲里長檢舉,指有里幹事聯合里長義賣募款,里幹事卻抽兩成中飽私囊;楊炯明曾在議會提出質詢,當時立委劉興善亦在立法院跟進質詢。但質詢結果不了了之,只是使義賣暫停一年,不料隔年又捲土重來進行勸募抽成。

由於醜聞難遮,當時紅十字會還是兩岸溝通的管道,總會只好與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3個分會會商決定,暫停已有40年義賣歷史的紅十字紀念票。然而抽佣超高的紅十字會,被證實是名副其實的分紅十字會,也就正式寫入台灣史了。

作者:管仁健(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