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1位警察因為5年前在處理倫敦示威運動時,用盾牌砸斷1個大學生的牙齒,本週被法庭宣判有罪,處以8個月的徒刑。

2010年12月9日,英國皇家哈洛威學院(the Royal Holloway)的大學生侯訥(William Horner)在倫敦國會廣場參加示威運動,試圖逃離包圍圈時,遭到警員歐特(Andrew Ott)攻擊。

英國法庭本週宣判,歐特傷害罪成立。他另外被控的妨害司法公正罪,則不成立。

法官指出,歐特濫用了身為警官的權力。

法官表示,警方在團團圍住受害者時,根本沒有必要採取暴力。他斥責歐特,用手上的盾牌狠狠地砸那名大學生的臉,這完全是沒有理由而且沒有必要的暴力。

法官說,他不懷疑警方當時在處理示威抗議時感到很大的壓力並且體力耗竭。然而,遭到粗暴攻擊的侯訥當時只是想回家去,根本沒有採取任何值得被粗暴攻擊的行為。

歐特除了遭受刑事訴究外,還得面對警隊內部的紀律調查。倫敦市警局將召喚他與另外兩名警員,針對他們的不當行徑進行聽審。最嚴重的結果,歐特的警察身分將可能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