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長時間的討論,行政院房地合一課稅終於出爐。行政院13日拍板房地合一課稅制度,針對炒房者,最高課稅稅率為45%,但最大改變為免稅額,從財政部草案的售價4千萬元門檻,調整成依獲利所得定額400萬元免稅,超過部分改按10%稅率分離課稅。

行政院上午召開會議,中午由政務委員杜紫軍出面說明,杜紫軍指出,根據行政院拍版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採納了財政部建議的日出條款,課稅目標為2016年元旦後,或2014年1月2日後取得房屋,且持有未滿2年即出售者,因此民眾現有的房子不會受到新制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院通過的房地合一稅率也上修,原本財政部是訂定未滿1年出售者課35%、1年以上未滿2年課30%;2年以上未滿10年課17%、10年以上課12%。新版稅率上修為未滿1年出售者課45%、1年以上未滿2年課35%;2年以上未滿10年課20%、10年以上課15%。

至於財政部原建議自用住宅免稅的門檻是交易額超過4千萬元者才課稅,行政院則改為獲利逾400萬者才課稅。財政部賦稅署表示,這項標準是以出售2000萬房屋、以3%的資本利得來計算6年獲利,才訂定400萬的額度,至於超過的部份,則按10%稅率分離課稅;杜紫軍說,房市交易9成以下都不到2000萬,所以,新制對多數人沒有影響。

另外,為避免外資進入台灣房市炒房,行政院通過版本訂定,非境內居住者,與在境外的營利事業,來台買房未滿1年課稅45%,持有超過1年者,則是35%。

而企業買房者,將合併營利事業所得課稅稅率為17%,但若總機構在台持有房地未滿1年,也是課稅45%。除了爭議條文,其他部份則維持財政部版本,無異議通過。

杜紫軍說,房地合一課稅新制是以「短期從重、中期合理、長期優惠」的原則進行,之後會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本會期也會將法案送進立法院審議,預計通過後,可在2016年元旦後實施上路。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