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北社、監票者聯盟等20多個公民團體今(1)日上午聚集立法院大門前,抗議選罷法扼殺小黨及無黨籍候選人的監票權。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連勝文競選總幹事蔡正元不斷宣稱修法是「柯文哲條款」,但他認為,這應該比較像「傅崐萁條款」或「楊秋興條款」。因為楊秋興早在好幾年前就開過記者會,說他沒有辦法監票,請還他一個公道。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9條規定,在最近一次選舉中,獲得國會選舉超過5%得票率的政黨,得以推舉監票員。對此,台灣北社與監票者聯盟在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立法院應修正選罷法,讓無黨籍和小黨的候選人能夠有公平推派監票員的機會。

台灣北社社長張葉森表示,只有公平監票,才有公正選舉。而最起碼的公平是,投票程序、環境、選務要公平,每個程序如發票、監票、開票都要公平,不作票舞弊,每張票都經過公正程序,選務人員也要公平分發。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呂忠津認為,若選制有問題,大家也會對選舉結果有疑慮。他說,選罷法第59條是對小黨的歧視,希望朝野能盡快取得共識,修正選舉制度。

監票者聯盟發起人黃聖峰表示,這次選舉推薦監票員的期限是到9月12日,雖然中選會曾表示今年修法應該來不及,但是他提出,只要修法時註明適用2014年選舉,再延長推薦時間,就可以得到解決。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則指出,蔡正元將無黨監票權稱作「柯文哲條款」,但如果要說起來,這應該比較像「傅崐萁條款」或是「楊秋興條款」。因為這2人比柯文哲更早出來選舉,楊秋興在好幾年前就開過記者會,說他沒有辦法監票,請還他一個公道,所以怎麼會叫柯文哲條款?而且真要說起來,這應叫做公平正義條款才對。

張宏林更痛批,蔡正元在立法院幾乎不提案、不出席、也不質詢,現在還有時間去當一個候選人的總幹事。他向蔡正元喊話,如果蔡沒有辦法扮演好立委角色,又要去身兼多職,「請你辭掉立委,或者請你把薪水全數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