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導,西班牙最高法院週一(10日)下令對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前總理李鵬,以其其他3名被控涉嫌在西藏參與種族滅絕行動的中國高級官員發出逮捕令。

《BBC》中文網引述路透社的報導指出,此案由2個西藏人權團體和1名西班牙籍僧人在2006年提出告訴,他們指控江澤民、李鵬、政法界元老喬石、前西藏黨委書記陳奎元、前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彭珮雲等人,在80和90年代從事種族滅絕、刑求和反人道罪行。

承辦西藏種族滅絕告訴的西班牙法官伊斯梅爾‧莫雷諾(Ismael Moreno)在裁決書中指出,「江澤民負責監督管理那些在西藏直接違法的人,所以他應該對下屬在西藏犯下的酷刑和其他反人權的行為負責。」

莫雷諾裁定,江澤民促進和積極執行讓大批漢人定居西藏自治區的政策,長期以來羈押數以千計藏人,並予以刑求和非法虐待,因此莫雷諾下令國際刑警組織以上述罪名對江澤民發布監禁令,並對李鵬等其他被告發布國際通緝令。

《BBC》指出,中國上週五已經要求西班牙當局阻止對中國前領導人採取進一步法律訴訟的行動。

西班牙的法律系統較為獨特,由於承認「普遍管轄原則」,因此西班牙法官享有跨國起訴的權力,而多年來已有數名法官曾經利用此權力裁決犯有反人權罪行的國際人物,並將他們跨國拘提、引渡到西班牙受審。

《路透社》指出,1998年西班牙法官賈爾松(Baltasar Garzon)也援引「普遍管轄原則」發布國際逮捕令,逮捕當時流亡倫敦的智利前獨裁者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

去年10月11日,西班牙法院也受理了一個由流亡藏人組織提出的訴狀,該訴狀指控中國前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任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期間,犯下反人類罪行,並對藏人施暴。

西班牙執政黨人民黨目前正在推動對該國承認「普遍管轄原則」的法律體系進行改革,以限制西班牙法官對西班牙境外犯罪者行使過大的國際權力。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