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1反媒體壟斷聯盟昨(21)日指出,「廣播電視壟斷防治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中,計算媒體規模是否踩到壟斷「紅線」的「閱讀率」、「收視率」、「收聽率」,皆是以全國人數作為計算分母,實為「保媒體壟斷法」;監察委員吳豐山今天也表示,將全國人口數作為分母,讓該草案反而「太鬆」。對此,NCC法務處專委黃文哲今(22)日表示,對於「閱讀率」、「收視率」、「收聽率」的計算公式為何,NCC仍要研議,不過,其分母絕對不會是達2千3百萬人的「全國總人口數」。

NCC「廣播電視壟斷防治與多元維護法」公布後,隨即引來各界討論,不過,包括監委吳豐山、「901反媒體壟斷聯盟」等,皆認為「閱讀率」、「收視率」、「收聽率」採用全國人口數作為分母,恐太過寬鬆。對此,黃文哲表示,「閱讀率」、「收視率」、「收聽率」的分母,絕對不會是2千3百萬人,而是必須除去不具閱聽能力的小孩的數量,其他國家也有類似案例。

對於廣電媒體整合部分,黃文哲表示,包括年代、TVBS等7個有線新聞頻道加總收視率,確實低於5%,但根據該法第19條第5項規定,計算衛星廣播節目供應者的收視率,需合併該事業的全部代理頻道收視率加總計算,此外,如該新聞頻道的業者同時掌有其他頻道,會乘上加重權數,如該業者擁有通路優勢,乘的數字會更多,黃文哲說:「怎麼會是保障壟斷呢?」

至於加重權數如何訂定,黃文哲表示,加權是1個浮動的概念,根據該法第19條第6項規定,由NCC根據有線系統經營者、多系統經營者及頻道代理商之規模,對頻道上下架的情形定之,未來會蒐集各界意見,或透過科學方式量測。

至於紙媒的占有率部分,黃文哲表示,絕對不會以「發行量」作為「閱讀率」的計算基準,報紙業者的「發行量」不見得準確,且1份報紙可以供多人傳閱,因此,未來將考量「傳閱率」的概念,絕非「發行量」,至於傳閱率如何計算,黃文哲說,傳閱率牽涉統計學,需由專業學術單位擬定。

901聯盟昨天建議,NCC應將「網路」納入跨媒體壟斷防治的考量之列,對此,黃文哲說,網際網路的影響力一定會納入考量,不過,該法不會特別管制網際網路媒體本身,而是會注意網路所刊載的內容,對全國百姓言論的影響力。

此外,黃文哲表示,假如壹傳媒併購案牽涉媒體壟斷的情事,卻於該法完成立法結合,仍可依該法第50條「過渡條款」規定,命其2年內降低其持股或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