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傳出高雄地區有民眾因為無力一次繳清所積欠的國民年金保險費,無法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地下錢莊趁機介入協助民眾完納欠費後,於請領給付時再按月抽走高額民眾的老年年金給付。內政部今(21)日強調,國民年金設有分期繳納機制,被保險人如因經濟困難,無力一次繳清所積欠的保費,可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於被保險人依限完納第1期欠費後,即可按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內政部表示,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國保)制度從97年10月1日正式開辦,迄今已4年餘,目前約有374萬人納保,且有40萬餘人已開始領取包括老年、生育及發生身心障礙、死亡等各項保險給付。

內政部指出,「國民年金保險保險費與利息分期及延期繳納辦法」也已於100年11月11日修正,放寬分期繳納欠費申請門檻的規定,降低被保險人欠費總額達新臺幣3,000元以上者,且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50萬元以下者,即可申辦,另為兼顧權利義務對等以及維持基金財務運作,分期繳納以1個月為1期,最多以40期為限,每期最低應納金額新臺幣1,000元。

內政部呼籲,被保險人若無力繳納保費時,請儘速洽詢勞工保險局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保險費,或向戶籍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低收入戶或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以提高保險費補助比例,減輕自繳保費的負擔,且不影響未來領取保險給付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