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的居民及環保團體今(23)日上午前往台北市政府陳情,他們認為慈濟目前在內湖園區的鐵皮屋等建築是違建,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相關法令。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副處長陳煌城表示,目前現地上的建築確實是違建,不過是1994年前就存在的「既存違建」,因此依規定可以暫緩拆除;至於是否有新的違建,這部分建管處會在2週內進行會勘。

內湖居民日前自費刊登公車廣告要求「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遭慈濟認為有廣告不實之嫌要求撤下,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及居民今天上午前往台北市政府,檢舉慈濟目前的建築物是大違建,要求建管單位立即拆除。

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理事長李日進指出,慈濟園區位於內湖的保護區內,但保護區的土地使用有相關規範,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基地面積5000平方公尺以上者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而建築面積200平方公尺以上者應送市府都委會審議,這些慈濟都沒做到,因此根本是違建。

綠黨中執委潘翰聲進一步指出,慈濟內湖園區目前開發範圍4萬4829平方公尺,超過《核准標準》的5000平方公尺限制甚多;而北基地的鐵皮屋超過6700平方公尺,南基地的水泥建築及鐵皮屋也超過1500平方公尺,也超過《核准標準》規定的200平方公尺建築面積,所以慈濟內湖園區是違建無庸置疑。

潘翰聲也拿出數10年前內湖當地的照片,強調《核准標準》也規定必須維持60%的原地貌,慈濟的建築物已經嚴重破壞原本的環境。他還指出,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2007年6月的會議記錄中,會議主席也稱「違規就應依法處理」,並建議在改善前先行裁罰,可見市府長期包庇慈濟沒有處理違建問題。

陳煌城則表示,根據建管處的資料顯示,慈濟內湖園區目前的建築物確實是所謂的違建,但由於前市長陳水扁任內通過行政命令,暫緩處理1994年以前就存在的違建,所以慈濟的違建不需拆除,不過是否有新違建的產生,建管處需要進行現勘了解,他承諾2週內會進行勘查。陳煌城也坦言,如果都委會曾建議對慈濟處罰,建管處應尊重決議辦理,是否開罰,建管處會再進行研議。

潘翰聲表示,既然北市府都承認是違建,就應該依法辦理,並進行相關處罰。另外針對慈濟律師李永然指居民刊登的公車廣告違反《公平交易法》,有不實廣告之嫌,潘翰聲則回應說,今天建管處已經確認慈濟目前的建築物是違法的,所以廣告中關於「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是事實陳述,沒有不實廣告的問題。

慈濟委任律師李永然接受訪問時則說,慈濟是在1997年購買內湖園區所在的土地,當時就已經存在鐵皮屋等建築物,因此那是前任地主的行為,慈濟購得土地後完全在法令容許的範圍內使用並未增建,相關違建的行為都是前任地主所為,因此他仍然不認同潘翰聲的說法。

李永然強調,慈濟並未施壓讓廣告撤除,後續也不會對居民採取法律行動,慈濟是心存善念的佛教團體,對於在保護區開發一事,慈濟的立場是尊重市府審查會議的審議。他說,慈濟計畫在當地興建國際志工中心,出發點是良善的,是為了改善環境,除將把不透水的水泥鋪面改為透水鋪面,也會在當地設置滯洪池、進行綠美化,還會有回饋社區的相關設施,他希望與反對團體能就事論事、理性溝通。

潘翰聲拿出數10年前內湖當地的照片,強調《核准標準》也規定必須維持60%之原地貌,慈濟的建築物已經嚴重破壞原本的環境。圖:楊宗興/攝   

潘翰聲指出,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2007年6月的會議記錄中,會議主席也稱「違規就應依法處理」,並建議在改善前先行裁罰,可見市府長期包庇慈濟沒有處理違建問題。圖:楊宗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