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9)日初審通過民進黨團版「廣電3法修正草案」,明天將逕付院會審查,有機會二、三讀通過。不過,NCC法律事務處處長謝煥乾於今(10)晚臨時召開記者會表示,民進黨團修法版本草率,部分條款則有些嚴苛,恐造成媒體產業界的衝擊,NCC為此表示遺憾、無奈,因此謝煥乾呼籲立法院應於3月時,將該案與NCC制定的反壟斷專法併案審理。

民進黨團版的「廣電3法修正草案」主要針對「落實媒、金分離」、「設立外部獨立董事」、「訂定編輯室公約」、「外資對媒體直接與間接持股的比例不該高過60%」、「系統業者向金融機構借貸不能高過30%」、「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財務狀況須公開」等訂定規範。

NCC今日少見地在晚間召開臨時記者會,由NCC主秘翁柏宗和謝煥乾主持,謝煥乾說,立法時應考量法案的可行性與長久性,他肯定民進黨團版的修正草案的出發點,但內容殘缺不全,立法基礎上也有問題,也許草擬條款的人經驗不足,處理得有點草率。

針對「媒金分離」條款,謝煥乾說,該條款規定金融業連1股不可直接或間接地投資媒體,違規者立即撤照,有違比例原則,且金融機構違規,受罰的卻是媒體,而昨日交通委員會還額外訂定「媒金分離」的「溯及既往」條款,意指該法訂定之前違反規範的業者都需受罰,謝煥乾說,該規定過於嚴苛。

至於「強制公開發行」條款,謝煥乾說,目前已有法規規定資本額超過2億台幣的系統業者需公開發行,因此該條款是多此一舉。此外,對於「各媒體都須設置獨立董事會」條款,謝煥乾說,除該條款與跨媒體壟斷的管制無關外,小功率電台等編制較小的媒體是否也須設置將成問題,該條款太過嚴格。

至於「訂定編輯室公約」部分,謝煥乾說,NCC支持將該條款擺入專法規範新聞媒體,但是不該規範電影台、卡通台等業者,且民進黨團的草案並未規定編輯室公約須「溯及既往」,因此管不到已領營業執照的業者,反而會造成新進業者與既有業者的規範不一致。

如明日民進黨版的修法通過二、三讀,是否影響NCC推跨媒體壟斷專法的進度,謝煥乾說,NCC只能尊重立法機關,也只能呼籲與希望立法院暫緩審理民進黨團版本。NCC一定會推動跨媒體壟斷專法,該規範的事項也不會受影響,同時,也會矯正民進黨團版本不適當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