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台中豐原KTV殺警案喧騰一時,嫌疑犯鄭性澤2006年遭判決死刑定讞,然而民間團體認為其中疑點重重,今(3)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直指警方說現場沒有錄影是說謊,且在偵訊時威脅鄭性澤現場都有錄影,現場的照片也拍到鑑識人員手持攝影機,他們呼籲警政署督促儘速將真相還原,讓鄭性澤有公平重審的機會。警政署則回應,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監察院也已派人調查,相關結果警政署都會予以尊重。
民間團體今天上午在民進黨立法委員尤美女、鄭麗君、親民黨立委張曉風等人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指出,鄭性澤案充滿疑點,而事發現場遭到警方破壞,4把兇槍被放在一起拍照。她進一步表示,民間團體曾詢問警政署錄影帶去向,警政署卻接連以「現場未錄影」、「擔心錄影人員擋住拍照而未錄影」等回覆,令人懷疑警方隱匿對鄭姓擇有利的證據。
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律師羅秉成指出,鄭性澤當年和友人羅武雄前往豐原KTV歡唱,羅持制式克拉克手槍朝天花板與桌上酒瓶開槍導致警方攻堅,員警蘇憲丕身中3槍身亡,羅武雄也在槍戰過程中被射中2槍死亡。警方調查確認殺警兇手是從正面開槍,鄭性澤雖然坦承持有改造手槍並開槍,但他的位置並不在蘇憲丕的前方,蘇憲丕前方的是羅武雄,檢察官因此認為鄭性澤移動位置開槍後再回原位。
羅秉成說,警方確認蘇憲丕身上的3槍都是制式克拉克手槍造成,但最重要的兇槍卻查無任何指紋,連羅武雄的指紋都沒有,但法官卻採信鄭性澤開槍的說法,認為左腿中彈開放性骨折的鄭性澤,是先移動到羅武雄的位置開槍再回到原位,即使現場其他目擊者都表示鄭性澤沒有移動。
羅秉成強調,鄭案充滿疑點,警方破壞了案發現場,並未把現場原貌拍攝下來,甚至4把現場起獲的槍枝還被警方擺在一起,拍出像網拍照一樣的照片,完全不在兇槍原本所在位置,遑論本案也沒有彈道比對、現場重建、專業法醫鑑定等。
羅秉成指出,這種重大案件現場沒有錄影很不合理,警方先是說「現場沒有錄影」,但有一張現場照片清楚拍到鑑識人員拿著攝影機;隨後警方又說,是因為人手不足,怕擋到拍照的人,所以只有一開始錄了一下而沒有全程錄影,可是根據警方偵訊鄭性澤的錄影顯示,警方說現場都有錄影威脅鄭性澤不要否認,這代表警方確實有錄影,否則警政署必須說明,為何有錄影卻找不到錄影帶?
羅秉成表示,鄭案發生至今,許多對鄭性澤有利的證據都會消失,加上鄭性澤偵訊有遭到刑求,因此他的自白可信度根本很低。他強調,鄭性澤已經被判死刑定讞,第2次非常上訴也在日前被駁回,因此鄭性澤隨時都有被執行死刑的可能。羅秉成呼籲警政署拿出相關證據,讓鄭性澤有公平重審的機會。
羅秉成指出,這種重大案件現場沒有錄影很不合理,警方先是說「現場沒有錄影」,但有一張現場照片清楚拍到鑑識人員拿著攝影機。圖片來源: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提供
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律師羅秉成指出,鄭性澤當年和友人羅武雄前往豐原KTV歡唱,羅持制式克拉克手槍朝天花板與桌上酒瓶開槍導致警方攻堅,員警蘇憲丕身中3槍身亡,羅武雄也在槍戰過程中被射中2槍死亡。圖片來源: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提供
羅秉成強調,鄭案充滿疑點,警方破壞了案發現場,並未把現場原貌拍攝下來,甚至4把現場起獲的槍枝還被警方擺在一起,拍出像網拍照一樣的照片,完全不在兇槍原本所在位置。圖片來源: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提供
羅秉成表示,鄭案發生至今,許多對鄭性澤有利的證據都會消失,加上鄭性澤偵訊有遭到刑求,因此他的自白可信度根本很低。圖片來源: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