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盧燕俐
封測大廠日月光排放廢水事件越滾越大,除了K7廠出問題,現在還查出K5和K11廠也有資料作假的嫌疑,董事長張虔生口口聲聲說「十天內要解決問題」,但至今還沒看到誠意和決心,反倒是愛女人愛鈔票、不愛土地和農民的行為表露無遺。
日月光營收高達2000億元,靠房產起家的張虔生兄弟,身價高達30億美元以上,雖說日月光幫台灣賺了不少外匯,但有良心的企業家,至少在賺進大筆鈔票之後,應懂得回饋台灣、感謝員工,並更疼惜這片土地上的一草一木。
但顯然,日月光並不是這樣的企業。排放重金屬污染河川,讓後勁溪面目全非,單是過去兩年,就被查獲有高達7次的污染,早是污染河川的累犯,這豈是ㄧ句日月光高層所說「疏忽」兩個可以輕易交代的過去?
再者,張虔生事業做的大,在中國上海、北京、溫州等重要城市,皆有房產開發案,總金額至少千億人民幣以上,獲利也不在話下。何以荷包賺的飽飽,卻從沒想過只要撥出個一、兩億元台幣蓋個污水處理廠,就能有效解決廢水問題。這不就是紀錄片『看見台灣』中所形容的,「假裝看不到問題」的態度嗎?
最讓市井小民詬病的還有,相貌平凡的張虔生,包養小三毫不手軟,每月給小三的零用錢高達百萬元,換算下來,兩人交往長達十年,光是零用金就超過億元,更別說小三住的信義區豪宅,以及其他生活所需,零零總總加起來,花在小三身上的錢,就足以蓋一座像樣的汙水處理廠。
用一句比較惡毒的比喻,張虔生心中只有小三,完全沒有台灣的土地。所以,小三有任何需求,他不敢怠慢,也盡量滿足;反觀台灣的環保需求,他先放一邊,等問題鬧大了,再來想也不遲。
仔細算一下,日月光排放毒廢水長達六年十個月,初估應支出而未支出的不法所得,就超過七千萬元,對照環保局開罰的60萬元,真的是小巫見大巫,更不用說這60萬元,以日月光目前的營運狀況,90秒就賺的回來,投報率超高,難怪日月光長期以來寧願罰錢省事,也不願積極面對。
我認為,現在政府和有關機構有幾件燃眉之急必須立刻處理,首先,是「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法,目前罰款的上限就是60萬元,對很多大廠來說不痛不癢,罰金和刑責都應加重,最好參考歐美等先進國家作法,達殺雞儆猴的效果。
其次,很多大廠跟日月光一樣,政商關係良好,政府不能包庇,應該一一去查,誰資料作假,誰又長期蓄意謀害土地?清查出來之後,限期改善,必要時採勒令停工,才能杜絕污染繼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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