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等多項弊案,一審判刑17年後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9)天傳喚眾望基金會前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出庭,李文宗則針對背信罪的部分認罪。律師黃帝穎分析,由於此案李文宗與柯文哲是共犯,此舉恐衝擊柯文哲二審攻防;若高院維持柯文哲背信罪2年6月徒刑,該部分可能先行確定,也就是柯文哲需提早入獄。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柯文哲等人涉侵占政治獻金專戶資金6134萬餘元,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餘元,支付競選團隊人員薪資,就政治獻金案部分依2項公益侵占罪分別判柯文哲2年、3年6月徒刑;眾望基金會案則認定柯文哲與李文宗共同犯背信罪,判柯文哲2年6月徒刑。加上京華城案所涉違背職務收賄罪,柯文哲共遭判刑17年。李文宗則因公益侵占、背信等罪遭判應執行4年6月;李文娟因公益侵占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應執行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偽造文書部分判刑1年。
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9月8日首次政治獻金案開庭,李文宗當時對公益侵占罪仍主張無罪,但對於眾望基金會支付員工薪資所涉背信罪部分指稱,基金會不可能完全不聘用員工,部分人員也確實替基金會工作,因此希望法院釐清犯罪事實及金額範圍,若範圍獲得明確認定,不排除認罪。時隔1個多月,李文宗今天赴高院開庭;其辯護律師表示,李文宗針對公益侵占部分仍主張無罪、否認犯罪,但背信罪部分願意認罪,坦承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4名員工薪資的情形。
對此,黃帝穎指出,依一審判決及檢察官起訴內容,柯文哲、李文宗在眾望基金會案被認定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共同構成背信罪,因此李文宗如今在二審認罪,勢必成為柯文哲後續二審攻防的重要變數。實務上共同正犯涉及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李文宗針對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員工薪資的行為認罪,將使法院在審理柯文哲是否共同涉犯背信罪時,多出一項重要的共同被告陳述及訴訟態度變化
黃帝穎續指,李文宗此次認罪「直殺柯文哲背信罪」,將對柯文哲的背信罪部分形成不利影響。背信罪的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最重本刑3年以下案件原則上不得上訴第三審,但背信罪是否可上訴第三審仍須視具體適用法條及案件上訴範圍判斷;若柯文哲此部分最終於二審確定,且高院維持一審2年6月徒刑,有可能使該部分刑度先行確定並進入執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