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下稱「台灣雇主協會」)今(15)日公布移工政策滿意度調查結果,並針對現行政策提出八大改革建議。對此,勞動部給出五項回應,但雇主協會並不領情,質疑其說明避重就輕。

勞動部表示,家庭雇主確實在聘僱移工的情境和挑戰上,和企業雇主有所差異,尤其若在聘僱過程面臨勞務之中斷,特別是家有重症失能之家庭雇主,可能承受更沉重的壓力。因此,勞動部將會對相關制度與政策進行檢討,也會強化與衛福部的合作,擴大相關公共資源與制度銜接,希望能夠針對家庭雇主的實際照顧需求情境,給予更多公共照顧支援與制度的支持。

針對雇主團體擔憂的「照顧中斷」問題,勞動部將和衛福部擴大跨部會合作,提供更多的公共照顧資源和制度銜接,並著手檢討與研議強化外籍看護之照護技巧培訓,以提升外籍看護的照顧品質。

雇主團體所提的「公開招募成本與費用轉嫁試算,針對家庭、製造業及漁撈業分別進行衝擊評估,提出合理分攤及過渡配套」建議,勞動部則僅重申未將家庭類雇主納入「公平招募」之政策對象,沒有更多回應。

針對「堵住失聯及非法聘僱的管理漏洞」的訴求,勞動部則表示,今年已積極結合各產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全力輔導新開放行業的雇主落實選工、聘僱管理及法遵責任,並跨部會協調建立嚴密的失聯管控機制。面對非法市場,勞動部也與內政部緊密合作,運用科技偵防針對熱點專案查緝,除了設置民眾檢舉獎金,對於非法容留或聘僱者,一律「一行為一罰」最高處 75 萬元罰鍰之外,營利非法仲介更將面臨最高 3 年徒刑或 120 萬元罰金。未來也將與移民署合作,特別針對非法仲介加強情資交換,進行強力查緝。

至於雇主團體建議「應建立違規分級、跨部會紀錄查核及依法辦理再入境限制的機制」,勞動部則引用《就業服務法》第 73 條第 3 款及第 74 條規定,外國人因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經廢止聘僱許可後,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雇主團體在記者會中指出,政府應研議《外國人事務特別法》及專責統籌機制,整合引進、就業、居留、查緝、保險與雇主救濟,以本國人民工作權、社會安定及財務透明為政策優先,改善跨部會權責分散及協調不足的問題。但勞動部表示,因涉及整體行政組織之改動,需要整體思考、審慎評估。

針對雇主團體期望公開就業安定基金收支與用途、修法停徵符合條件的重症家庭就業安定費、建立守約移工留任獎懲制度、公開外籍勞工勞健保及職災保險的保費給付與財政負擔等訴求,勞動部並未有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