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週五(9 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要求重新審視他控告前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蕊(Hillary Clinton)及多名前司法部官員等人的訴訟。該案源於川普指控對方在 2016 年總統大選期間,透過不實的俄羅斯關聯指控打擊其競選活動,但案件先前遭法院駁回,川普與其律師更被裁定須支付近 100 萬美元制裁金。
據《CNN》報導,川普於 2022 年對希拉蕊、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NC)及數十名人士與機構提起訴訟,指控他們串謀將自己與俄羅斯連結,意圖破壞其 2016 年競選活動。不過,聯邦地方法院認為相關訴訟缺乏法律依據,除駁回案件外,也裁定川普及其律師艾莉娜.哈巴(Alina Habba)須支付近 100 萬美元(約新台幣 3,200 萬元)的制裁金。美國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去年大致維持原判。
佛羅里達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唐納.米德布魯克斯(Donald Middlebrooks)曾在判決中指出,這起訴訟從一開始就缺乏充分的法律基礎,直言「沒有任何理性的律師會提出這起訴訟」。米德布魯克斯由前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提名出任法官。
法院先前駁回部分訴訟主張的理由之一,是川普依據民事《反敲詐勒索及腐敗組織法》(RICO)提出的指控已超過法定時效。川普在最新上訴中則辯稱,他選擇等到卸任後才提起訴訟,是因總統任內必須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若同時處理私人訴訟,將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因此決定延後提告。
根據 CNN 檢視的上訴文件,川普律師主張,地方法院錯誤駁回總統法律論點,並將相關主張視為惡意訴訟的證據,進而不當裁定制裁金。這起上訴也涉及一項法律爭議:總統在任期間的職務責任,是否足以成為暫停或延長特定訴訟時效的理由。
美國最高法院預計於今年稍晚決定是否受理此案,川普能否藉由上訴推翻先前裁決,仍有待法院進一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