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1)日公布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事業單位計220家,實施人數2,621人。較9月中旬公布的實施家數202家、實施人數2,508人,增加18家,人數增加113人。勞動部指出,上一期通報企業中有2家在減班休息屆期後不再通報或提前終止,計有16名員工恢復原本勞動條件。本期事業單位通報減班休息實施人數多在50人以下;實施期間多數為3個月(含)以下。

勞動部強調,事業單位通報減班休息,就是為了避免雇主直接資遣解僱勞工,也能夠讓勞工面臨的失業風險降低。勞動部推出安定就業相關措施,確保「每一位」通報減班休息的勞工朋友,都有管道申請津貼或補貼,不被漏接。

勞動部說明,目前通報減班休息的勞工朋友,有66.8%的企業(147家)為適用僱用安定措施的產業,近八成 (79.2%,2,075人)員工可以申請薪資差額補貼。也就是說,員工在雇主發放不低於最低工資的薪資保障外,另外還有勞動部發給七成薪資差額補貼,支持勞工經濟生活。

勞動部補充,若是通報減班休息的勞工朋友,非屬僱用安定措施之業別,也有訓練津貼可以申請,勞工利用減班的時間來參加勞動部訓練,就可以請領每小時196元的訓練津貼,在薪資差額內,最高每月可領1萬6,300元。

勞動部提醒,減班休息不是無薪假,對於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新臺幣29,500元,實施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勞、健保也必須替勞工投保,勞退也應為勞工提繳。

另外,本次申請範圍僅至10月31日為止,民眾若是第一次通報實施減班休息,必須在10月31日前有達到實施減班休息30日以上的情形,才符合申領條件。換句話說,實施時間必須在10月2日之前,才算符合;若是10月3日才開始則不符合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