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九合一選舉投開票日剩六十餘日,檢警調持續嚴密查察各地是否涉及賄選。其中,本屆新竹縣峨眉鄉中盛村村長選舉,除現任村長姜瑞蓉登記尋求連任外,前村長蔡金英及徐進謙也完成登記參選。不過,蔡金英及徐進謙涉嫌以賄選。新竹地檢署昨搜索相關處所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訊後認為蔡金英及徐進謙涉有重嫌,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今(23)日表示,他們日前接獲情資,稱有涉嫌賄選買票之情形,並指示檢察官進行偵辦。昨日上午,檢察官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內政部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等機關偵辦。並搜索2處,傳喚、通知候選人2位、選民26位,合計被告28人;另扣得證物手機2支等物,並查扣賄款現金新台幣3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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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指出,蔡金英及徐進謙為求順利順利當選,涉嫌於今年8至9月間,分別交付1000元至3000元不等之現金給中盛村選民,作為賄選對價,向有投票權人之選民為賄選行為。

經檢察官訊問後,新竹地檢署認定,蔡金英及徐進謙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並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呼籲,候選人應以政見爭取選民認同,切勿以金錢或其他不正利益換取選票;選民亦應珍惜手中選票,拒絕買票賄選,共同維護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本署將持續結合檢警調等機關,積極查察賄選,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法究責,守護選舉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