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17)日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第12條草案,將婚假由8日延長到14日,並預定於10月1日正式上路。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正所增加的第9日至第14日婚假工資,雇主於給付勞工後,可向勞動部申請工資補助。
勞動部表示,婚假新制上路後,在10月1日後登記的結婚新人可向雇主申請14日婚假;在新舊規定銜接過渡期,若在新制上路前已登記結婚,只要新人的婚假請求期間(結婚登記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或經雇主同意延長到1年內)有跨過10月1日,且原定婚假8日尚未請休完畢者,將自動由8日延長到14日。
勞動部補充,依現行規定,婚假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為減輕企業因增加婚假天數的薪資負擔,此次修正所增加的第9日至第14日婚假工資,雇主於給付勞工後,可向勞動部申請工資補助,相關預算支出則編列在勞動部新增計劃公務預算中。
勞動部表示,相關補助規定及申請流程將於《勞工請假規則》修正發布時一併公布。與此同時,婚假屬於工作日請假,並不包含國定假日,雇主須依法核覆婚假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