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檔案陸續解密、開放,威權時代國安、調查、警政等情治機關留下的大量監控資料也逐一攤在陽光下。但當線民、告密者甚至加害者的名字一個個出現,另一個更棘手的問題也跟著來了:這些檔案原本就是「監控者寫的」,今天能不能直接拿來認定歷史真相?

國史館長陳儀深接受《新頭殼》專訪直言,台灣政治檔案開放到今天,重要資料已經出來相當多,現在真正困難的反而是怎麼讀、怎麼判斷。尤其情治機關留下的紀錄,本身可能經過選擇甚至扭曲,看到一個名字、一份筆錄,不能馬上替一個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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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怎麼解讀、怎麼看這些檔案,現在反而是問題。」

檔案打開了,不代表真相就自動出現。對陳儀深而言,這反而是台灣轉型正義走到今天,開始面對更困難的一關。

台灣人監控台灣人」 背後是威權體系對人性的操弄

過去談轉型正義,很容易被簡化成政治清算,甚至被解讀為針對國民黨。但陳儀深說,監控檔案愈開愈多,看到的歷史遠比政黨對立複雜。

「轉型正義不是用來針對國民黨,不是用來清算國民黨。」

只要是真實存在的威權傷痕,就應該翻出來面對。但檔案攤開後,人們也會看到監控網絡如何深入社會。

「台灣人監控台灣人,或者黨外監控黨外,政治受難者互相監控。」

那麼,一個人的名字出現在監控檔案裡,就是線民、就是加害者嗎?

陳儀深認為不能這麼快下結論。

「要有同情的理解。」

陳儀深認為,面對這段歷史必須有「同情的理解」,但這並不是要淡化責任,而是必須看見背後真正的權力結構。政治受難者之間之所以會出現彼此監控、甚至被吸收成為線民的情況,是國民黨威權統治下整套加害體系透過威逼、利誘與情治監控,操弄人性弱點所造成的結果。

因此,不能只把責任停留在個別線民身上,更必須追問,是什麼樣的體制讓人被迫監控身邊的人,甚至讓受害者成為監控另一名受害者的工具。也正因如此,陳儀深所說的「同情的理解」,不是為個人的行為卸責,而是把個人的選擇重新放回威權體制與加害結構中理解。

不過,回到個人責任,陳儀深也強調,不同線民的行為仍有程度上的差別。

「有的線民是真的很壞的,還領錢,還不斷地去做報告;有的話是應付應付的。」

因此,是否主動提供情報、有沒有對價關係、是不是長期領取報酬,以及情報最後造成什麼結果,都應放回當年的歷史情境判斷,而不能只憑檔案裡出現一個名字,就完成對一個人的歷史審判

鄭南榕案讓他警覺 十多人被問「為什麼只留下這一份?」

談到檔案為什麼不能照單全收,陳儀深主動舉出國史館整理鄭南榕相關史料時碰到的案例。

鄭南榕自焚事件發生後,與雜誌社相關的十多人被帶去詢問。留下來的一份筆錄中,有人提到鄭南榕等人準備、投擲汽油彈。

如果只看這份資料,很容易得到一個印象:雜誌社方面原本就準備用汽油彈抵抗。

但陳儀深後來愈看愈覺得不對。

「十幾個人被問,為什麼只有那個被留下來?其他人輕描淡寫。」

國史館再找其他資料、訪談相關人士,發現當年接受詢問的人可能承受相當壓力。進一步追查後,樓梯間出現汽油也另有脈絡,並不是單一筆錄呈現的「從編輯室丟汽油彈」那麼簡單。

「我們現在如果沒有多方求證,我們也會弄不清楚現在的這個故事。」

這個案例讓陳儀深更加警覺:威權政府留下的檔案,本身就是權力運作的一部分。

當年十多人被詢問,為什麼某一種說法被留下、被凸顯,其他說法卻沒有受到同等重視?如果今天的研究者只因為看到白紙黑字,就把它直接當成歷史真相,很可能不是在還原歷史,而是把當年情治機關留下來的敘事再複製一次。

所以,政治檔案公開只是第一步,真正困難的是公開以後,誰來讀懂它。

黃國書選擇退出 檔案揭露後仍須回到證據查證

當檔案從歷史研究碰到今天的政治人物,問題又更敏感。

如果經過交叉比對,資料已經相當明確,而檔案中的線民今天仍在政治場域,該怎麼辦?

陳儀深主動談到前立委黃國書。

黃國書過去線民身分曝光後,退出民進黨、退出黨團運作,並宣布不再競選立委。陳儀深認為,這樣的危機處理「還算得當」。

「算是有一點負責任,也可以算是有認錯。」

但陳儀深也提到,有些檔案涉及的人選擇否認。不過,面對威權時期情治檔案,不能因為檔案中出現某個人的名字,就直接認定對方是線民;同樣地,當事人的否認也不能取代進一步查證。

檔案只是還原歷史的材料之一,仍須透過不同來源交叉比對,釐清記載是否可信、情治人員是否有誇大或錯誤紀錄,以及當事人在整個事件中的實際角色。

問題最終還是要回到證據。

有沒有拿錢?是一次性的接觸,還是按月領取報酬?有沒有長期提供情報?陳儀深談到,有的資料只記錄一次給付,有的則是每個月固定領取。不同程度的合作行為,本來就不應全部用同一個標準處理。

也因此,檔案揭露之後真正難的問題,不只是「他是不是線民」,還包括確認之後究竟要負法律、政治,還是道德責任。

更不能忽略的是,情治檔案本身也可能出錯。

陳儀深提醒,檔案開放本身並不等於真相已經確立。尤其情治機關留下的監控紀錄,可能夾雜錯誤、偏見甚至不實內容,一旦未經充分查證就公開或據此指認個人,對當事人及家屬都可能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

如何在追求歷史真相與避免「錯誤檔案造成二次傷害」之間取得平衡,是檔案開放者必須時刻自我提醒的問題。

德國追究、南非重和解 行政院統合機制「角色有沒有發揮?」

談到最後,問題回到制度。

如果國史館只能公布檔案,那麼公開以後的調查、認定與責任究竟該由誰處理?

陳儀深先談其他國家的經驗。

德國對威權體制責任追究得相對徹底,有些人被查出過去的身分後,甚至不能擔任公務員、公職;南非面對種族隔離留下的巨大裂痕,走的則比較接近真相、和解與包容,沒有一路追究到底。

「這就是我們講南非跟德國的不同。」

陳儀深說,這些問題台灣前幾年曾經認真討論,現在反而沒有那麼積極面對。

促轉會雖然已經解散,但他特別提到,行政院目前仍有一個具有統合性質的機制。

「我不知道那個角色是有發揮還是沒有。」

這句話也點出台灣轉型正義下一階段的制度問題。

政治檔案分散在不同機關,開放後涉及的又可能是歷史研究、個人名譽、政治責任甚至法律問題,單靠一個史政機關根本無法處理。

至於國史館能不能扮演調查者,陳儀深的答案很清楚。

「史政機關沒有調查權。」

國史館沒有準司法機關的調查與執行能力,能做的是整理、研究、公布歷史資料;而且不能因為檔案涉及現在還在位的人,或者牽涉執政黨,就預先自我審查、選擇不公布。

「不可以這樣子吧。」

這也正是政治檔案高度開放後,台灣轉型正義留下來最難的一段路。

檔案不能不公開,但公開不等於真相已經完成;名字不能因為敏感而被藏起來,但名字出現在檔案裡,也不能直接等同有罪。從鄭南榕案的選擇性筆錄,到線民各自不同的處境,再到今天仍在政治場域的人被檔案點名,真正需要補上的,是檔案公開之後的查證、解讀與責任認定。當事人的否認不能取代查證,監控者留下的紀錄同樣不能直接作為定罪依據。

而行政院既然還有統合轉型正義的機制,下一個問題就是:檔案已經打開了,這套機制能不能把後面的查證、認定與責任問題接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