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8日電)中聯油脂案,中檢查出中聯將黃豆熱損粒進料標準放寬,致油品苯駢芘超標,發現未通報仍出貨下游廠商,偵辦後今天將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等15人、4公司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中聯公司於民國115年4月至5月間,使用福壽、福懋及泰山等3家公司共同採購的巴西黃豆原料製造沙拉油。部分油品經下游業者及檢驗機構,檢出苯駢芘含量超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定。

全站首選:雙旋共舞!熱帶擾動朝台灣移動 專家示警「這4天」雨最大

台中地檢署於7月3日分案偵辦,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調取相關資料並由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分別執行4波搜索行動,查扣手機、電腦主機、硬碟、隨身碟、內部製程文件及檢驗報告等相關證物。經持續蒐集、比對相關事證,陸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中聯公司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及泰山公司前、後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等4人獲准,並向法院聲請扣押涉案4家公司不動產獲准。

檢方查出,中聯公司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及其他高階主管,知悉自巴西進口的特定船批黃豆原料熱損粒比例偏高,增加製程中產生苯駢芘風險,仍將黃豆熱損粒進料管制標準由0.5%放寬至5%,且未相應增加製程中檢驗、管制等措施。

當前熱搜:新北、宜蘭大雨特報!今各地天氣不穩、明起低壓帶移動防劇烈降雨

蔡清松等人於115年5月間知悉沙拉油製程半成品脫膠油苯駢芘檢驗結果出現異常,中聯公司製造的沙拉油有危害食品衛生安全之虞,竟又未即時採取清查、改善製程等必要措施,亦未依食安法規定主動通報主管機關、辦理回收,遲至115年6月30日始通報主管機關。

檢方綜合原料驗收資料、製程紀錄、檢驗結果及各批次油品流向等證據,查出中聯公司所製造包括批號「315-1150404」在內共7批、合計8478公噸的食品沙拉油,苯駢芘含量超過法定限量,分別運送交付福壽、福懋及泰山等公司分裝、調合或販售。

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總經理趙文強,福懋公司總經理張志賓,泰山公司董事長劉偉龍與前、後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及各公司其他高階主管,分別於115年5、6月間,知悉所屬公司產品使用問題油品,仍未即時主動停止販賣、辦理下架回收及通報主管機關,反而涉嫌持續將使用上開問題油品分裝、調合或製成之相關產品,販賣予不知情下游食品廠商、餐飲業者及一般消費者。

其中,福壽公司因而取得銷售價款新台幣531萬餘元;福懋公司取得196萬餘元;泰山公司取得28萬餘元。此外,中聯公司於115年6月30日向主管機關通報時,涉嫌將315號桶槽問題油品實際產量128萬9760公斤,短報為52萬2176公斤,短報數量達76萬7584公斤,約占實際產量59.5%,致影響主管機關判斷食品安全溯源及回收、下架範圍正確性。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依違反食安法、刑法偽造文書與詐欺等罪嫌,將中聯公司董事長蔡清松、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福懋公司總經理張志賓、泰山公司董事長劉偉龍等15人,以及涉案的4家公司起訴,檢方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另外,檢方認定本案犯罪所得計約8億8731萬元,分別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及追徵中聯公司約3億7307萬元、福壽公司約2億13萬元、福懋公司約1億8390萬元及泰山公司約1億3021萬元,以徹底剝奪不法利得。(編輯:李錫璋)11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