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趙建銘離婚風波持續延燒,日前有網友搜出疑似趙建銘的小帳,會到其他人的社群帳號下留言「撩妹」,陳幸妤對此表示早就知道,但她最在意的仍是許芊芊,更加碼爆料許女住處就在趙建銘診所樓上,且是以趙母名義購買。對此,「熊大律師」陳君瑋從法律角度分析,若另有其他證據或合理懷疑,法院仍可綜合相關事證判斷是否構成侵害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他更認為,趙建銘若不想成為「王力宏2.0」,應該考慮與陳幸妤談判。

陳君瑋指出,陳幸妤目前雖然沒有掌握出軌的直接證據,但若許芊芊住在診所樓上,且另有其他證據或合理懷疑顯示雙方曾同處一室過夜,仍可能成為民事求償時法院綜合判斷的事證。

現正最夯:陳時中致詞噴蔣萬安 他讚:把蔣噴的滿地找牙

陳君瑋表示,所謂民事上的侵害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並不一定要取得丈夫與第三者發生性行為或親暱行為的照片才能主張。法院所考量的重點,在於男女之間是否存在「逾越一般朋友正常交往分際」的行為,且達到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情節重大的程度。

他也指出,依《民法》第195條第3項所保護的「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若相關證據足以讓法院形成心證,即可能涉及民事損害賠償問題。

他進一步認為,陳幸妤若能與許芊芊的丈夫取得聯繫,也可以考慮「資訊交流」、「證據互通」。他指出,法律上蒐集第三者相關證據並不容易,有時甚至可能因為蒐證方式跨越法律紅線,反而涉及侵害個資等問題,因此如何合法取得證據格外重要。

現正最夯:最新高雄市長調查出爐! 「這人」竟以超過七成支持度捏壓對手....

陳君瑋表示,如果雙方能交換各自合法掌握的資訊與證據,在訴訟上可能增加法官形成心證的可能性,也可能影響是否判賠及賠償金額。

至於陳幸妤與趙建銘之間的財產問題,陳君瑋再度點出診所房產的重要性。他指出,診所房屋目前登記在趙建銘名下,對實際經營診所的陳幸妤而言相當不利,因為若有一天趙建銘因缺錢而將房產出售,陳幸妤的診所經營就可能受到影響。

陳君瑋因此認為,雙方其實存在談判空間。他舉例,陳幸妤可以提出的談判條件包括,由趙建銘將診所房產移轉登記給她,換取陳幸妤不再繼續公開相關私生活內容,甚至不提告或撤告。

陳君瑋更以王力宏與李靚蕾昔日婚姻風波為例,認為趙建銘若不希望自己成為「王力宏2.0」,就應該考慮與陳幸妤進行談判,避免雙方婚姻及私生活爭議持續延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