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立委涉貪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天改判現任立委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無罪。前立委蘇震清、廖國棟涉案部分高院駁回上訴,仍判有期徒刑10年、8年6月。可上訴。
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涉嫌透過中間人郭克銘等人行賄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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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於民國111年7月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判處時任無黨籍立委蘇震清10年徒刑、時任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8年6月徒刑、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7年8月徒刑。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被依期約賄賂罪判刑7年4月。
另外,前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被控違反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部分,北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新台幣6萬元。趙正宇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獲判無罪。(編輯:李錫璋)115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