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大S(徐熙媛)離世至今已逾一年半,其名下遺產分配及房產去向持續受到外界關注。據《鏡週刊》報導,大S生前購置、供母親S媽(黃春梅)居住、價值約2.1億元的「國家藝術館」豪宅,近日傳出S媽恐因非繼承人而需搬離。對此,律師陳君瑋(熊大律師)分析指出,S媽依法並無繼承權,但若希望繼續居住,仍有兩種法律途徑可爭取權益,包括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或與汪小菲及子女簽訂無償使用契約。
陳君瑋表示,首先要理解的是,當初房屋登記在大S名下,而非S媽名下,從法律及稅務規劃角度來看並不罕見。他指出,一般家庭若考量長輩可能較早離世,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可以避免未來因繼承衍生較高的遺產稅負,因此這樣的安排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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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也提到,若有資產規劃需求,律師通常會建議適度分散財產配置,部分登記在子女名下,部分仍由長輩自行持有,以保留一定的掌控權。
針對外界關心S媽是否擁有繼承權,陳君瑋表示,依現行法律,大S過世後的法定繼承人為配偶及兩名子女,因此遺產由配偶與兩名子女依法繼承,S媽並非法定繼承人,沒有法律上的繼承權。
他指出,因此即便外界稱該豪宅是「孝親房」,也只是名義上的稱呼,法律上房屋所有權仍屬大S名下,一旦大S過世,就可能衍生後續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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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S媽若希望持續居住,陳君瑋提出兩項可能做法。第一,是爭取兩名外孫的親權。他表示,由於房屋權益主要由兩名子女繼承,若S媽未來取得親權,將可代表子女處理相關事務,擁有較大的決定權。
陳君瑋指出,若以照顧兩名孩子為由提出主張,加上汪小菲目前長期在中國發展,未來也可能建立新的家庭,若由S媽照顧孩子,在法官審酌時,相關因素都有可能列入考量。第二種方式,則是由汪小菲及兩名子女與S媽簽訂「無償使用契約」,約定讓S媽持續居住,甚至可約定居住至終老。
陳君瑋最後直言,無論是S家或汪家,外界普遍認為都不缺乏經濟能力,真正重要的是如何善待長輩。他認為,S媽已經歷喪女之痛,若能讓她安心住到終老,也是對長輩最基本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