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黎建忠台北6日電)中華民國衝浪運動協會今天針對近來的亞運代表隊名單爭議發出9點聲明,否認刻意隱瞞程序或阻擋選手參賽並重申,2名男子選手是因為沒達到放寬後的「亞錦賽前16名」標準。
根據亞洲衝浪總會的公告,名古屋亞運參賽資格制度,是透過2024、2025年的亞洲錦標賽的「國家團體排名」給予配額。
2024年亞錦賽,台灣靠著國家團體積分男子第10、女子第6取得1男、1女席次;2025年亞錦賽則是男子第7、女子第4,再獲得1男、1女門票,合計2男、2女。
也就是說,過去2年的亞錦賽,台灣不論男子、女子選手,都沒有個人「直接」取得亞錦賽前4名的成績,自然無法獲得參加名古屋亞運的資格。
不過後來運動部、國訓中心、中華民國衝浪運動協會經開會討論後,認為女子選手陳宛榆在今年亞錦賽獲得第7名、鍾昀蓉連2年亞錦賽都獲得第13名,有機會一拚亞運前8,因此放寬亞運參賽資格為「亞錦賽前16名」,她們也獲得參賽門票。
至於過去2年亞錦賽的男子選手,不論是誰,最佳成績都僅排在第17名,距離亞運前8仍有段差距,因此決議不派選手參加。
運動部日前曾說明,亞運是以爭取優異成績為目標之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並非以培訓或累積參賽經驗為目的;因此,在合理運用有限培訓及參賽資源之前提下,國家代表隊組團仍須依各運動種類競爭力及整體參賽效益綜合評估,並非僅因取得配額即派員參賽。
另一個爭議的部分在於選拔賽,協會聲明也提到,「國內3場選拔賽之屬性與目的,於相關培訓參賽計畫、遴選辦法及選拔賽競賽規程中,均已明確載明,選拔所得積分為『亞運儲備培訓名單』之主要依據,非正式代表隊遴選成績。」
協會解釋,配額、選拔及代表權三者效力不同,也能理解部分選手及家長可能將「獲選為亞運儲備培訓選手」、「取得亞洲衝浪總會參賽配額」及「取得亞運最終代表隊資格」視為相同事項;協會坦承,在說明上述不同階段及權責分工時,仍有可以更加即時及清楚之處,未來會持續改進。
最後協會也強調,亞運衝浪為個人項目,與亞錦賽以團體成績積分排名有所不同,接下來持續配合運動部、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辦理代表隊組團、訓練及報名相關作業,協助2名女子代表隊選手全力備戰亞運。(編輯:李淑華)115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