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自今(1)日起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藏人行政中央駐台灣代表處(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對此表達最嚴厲譴責,並鄭重指出,這部法律將中國共產黨近年針對圖伯特(西藏)、維吾爾(新疆)及南蒙古(內蒙古)的民族治理路線,以國家法律形式制度化,是中共推動威權統治民族同化的全面升級。

該會嚴正指出,這部法律與其宣稱的「民族團結」背道而馳,其真正目的在於建立以中國共產黨意識形態為核心的「中華民族共同體」,透過教育、文化、宗教、媒體、司法及行政體系全面重塑各民族的身份認同,壓迫不同民族淡化甚至放棄自身的語言、文化、宗教及歷史記憶,最終實現政治忠誠與文化同質化。這不是民族團結,而是國家主導的民族同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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諷刺的是,中國憲法明文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與風俗習慣的自由。但過去數十年來,中共在圖伯特(西藏)持續削弱藏語教育、推動寄宿制教育、限制宗教自由、干預寺院管理,並企圖控制達賴喇嘛尊者轉世制度;在維吾爾(新疆)大規模任意拘禁、強迫勞動及宗教限制已受到國際社會廣泛譴責;在南蒙古(內蒙古),蒙古語教育遭到削弱,民族文化與歷史認同受到嚴重侵蝕。

如今,《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更進一步將這些違反憲法精神及基本人權的政策納入法律框架,為持續侵害少數民族權利提供制度性依據。我們必須嚴厲詰問:民族團結的基礎是民族平等,沒有民族平等,哪有民族團結?這部惡法就是典型的民族壓迫、宗教滅絕、民族不平等的赤裸裸體現,是中共殖民政策的具體產物。

這部法律所建立的同化與政治忠誠框架,嚴重背離《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所保障的宗教、言論、教育及少數民族文化權利,正全面瓦解人權保障與民族平等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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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值得國際社會高度警覺的是,這部法律不僅針對中國境內各民族,更可能成為中共擴大跨境鎮壓的法律工具。近年來,中共透過海外統戰系統、秘密警察站、跨境監控、網路騷擾、恐嚇流亡人士及施壓海外社群等方式,將威權統治延伸至民主國家。如今,在「維護民族團結」的法律框架下,中共極可能進一步將海外藏人、維吾爾人、南蒙古人、香港民主人士及支持人權的國際人士視為打壓對象,甚至藉此合理化對境外人士的政治施壓與干預,對民主國家的司法主權、公民自由及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對台灣而言,這部法律更具有高度警示意義。該法明文將台灣、港澳與海外僑胞納入「中華民族共同體」敘事,並主張透過兩岸交流合作,增進台灣人民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與認同感。這顯示北京正試圖以國內法形式,將對台統戰論述制度化、法律化,並為未來更深層的文化滲透、宗教交流操作、媒體宣傳與認知作戰提供新的法律包裝。

香港的經驗已充分證明,當威權法律凌駕於人民自由之上,受害的不僅是個人權利,更是整個社會的法治、自由及國際信譽。《香港國安法》徹底改變香港的政治與社會環境,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則可能成為另一部將威權治理模式制度化、常態化的重要法律,其影響將遠遠超越中國國境。

這部法律的深遠危害,在於北京企圖透過國內立法,重新定義民族、人權與國家主權,將人權扭曲為可由國家任意限制與剝奪的工具,藉此凌駕於國際人權公約之上。這不僅是境內少數民族的危機,更是對全球民主、人權與法治秩序的直接挑戰。

藏人行政中央司政邊巴次仁日前已代表全體藏人,正式向世界各國政府、外交部、國會議員、智庫及非政府組織發出緊急呼籲:「保護圖伯特民族認同,現在就採取行動,莫待為時已晚。」

為此,藏人行政中央駐台灣代表處鄭重提出以下呼籲:

1.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壓迫:立即停止以法律形式推動民族同化政策,撤回或修正侵害民族語言、宗教、文化權利及跨境人權的相關條款,停止對圖伯特、維吾爾、南蒙古及其他民族的壓迫性治理。

2.呼籲國際社會共同抵抗威權擴張:誠摯敦促聯合國人權體系、各民主國家政府及國際人權組織,應立即正視此法對普世價值的侵害,反對並拒絕任何侵害文化與宗教權利的政策;支持獨立的國際審查及聯合國介入,透過外交與法律機制追究相關責任。

3.呼籲台灣朝野與民間深化防禦機制: 台灣政府、立法院、各政黨及民間社會,應共同譴責該法,密切關注此法對台滲透與認知作戰的升級,進一步強化防範機制。台灣應與理念相近的國際民主夥伴深化合作,共同守護民主、自由、人權與多元文化價值。

我們呼籲國際社會挺身而出,支持包括:圖伯特人、維吾爾人、南蒙古人及香港人在內,所有遭受壓迫的民族與社群,追求自由、人權、文化尊嚴與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權利,推動有意義的對話以和平解決藏中衝突,共同捍衛以國際法與民主價值為基礎的國際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