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今(1)日正式上路,法條將所謂「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等行為納入規範,適用範圍更擴及境外組織與個人。國安人士指出,這項法律被視為全球首度將「跨國鎮壓」明文納入專法規範,未來不僅中國境內人士,台灣民眾、外國人士、媒體工作者、學者、跨國企業甚至網紅,都可能因言論或行為遭北京認定觸法,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對此,我國政府已啟動兩大防護機制,從提升國人風險識讀及強化法制防堵兩方面因應。
中國制定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共分7章、65條,自去年草案公布以來便受到國際高度關注。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曾批評,北京企圖透過立法動員官方與民間力量,將人民思想、政治立場及對中共的忠誠緊密綁定,並以法律之名強化意識形態控制,恐對基本人權造成嚴重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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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SETN三立新聞網》報導,國安官員表示,這項法律影響範圍並不限於中國境內,海外少數民族、民主運動人士、外國政要、媒體工作者、學者、台灣官員與一般民眾,以及跨國企業、網紅、宗教團體等,都可能成為執法對象。此外,中國自2024年起已授權國安機關查驗入境旅客的手機、電腦及社群帳號等電子設備,若旅客被認定曾轉傳北京視為違法的內容,或與異議人士有所聯繫,恐遭調查,甚至面臨限制人身自由等處置。
針對相關風險,國安官員表示,我國政府正從兩大方向建立預警與保護機制。首先是提升國人的「風險識讀」能力,包括陸委會等相關部會持續發布赴中安全提醒,呼籲民眾不要因低價旅遊、落地招待或商務邀訪等誘因,而忽略赴中可能面臨的法律與政治風險。
其次,政府將持續防範中國在台協力網絡,並與理念相近民主國家合作,針對資金流向、資訊串聯及組織運作等面向強化法制,避免中國透過代理人或統戰網絡,影響台灣民主制度及憲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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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官員指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追求民主、自由及跨國合作等普世價值視為潛在犯罪,並以「民族團結」之名,將制度性迫害納入法律架構,不僅衝擊基本人權,也對現行以國際規則為基礎的秩序構成重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