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39歲的瓦斯工江元豪上月30日吸食「喪屍煙彈」及安非他命,開著滿載瓦斯桶的小貨車上路,途中撞擊路邊轎車,江元豪近年反覆吸毒,更有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及毒駕等前科,彰化地檢署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竟遭法官陳德池裁定無保請回,檢方立即提出抗告,經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發回重新審理,彰化地院8日裁准將江元豪預防性羈押。

警方在江元豪駕駛的小貨車上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電子煙,唾液快篩也有安非他命、「喪屍煙彈」二種毒品的陽性反應,警方依現行犯逮捕移送地檢署。檢方認為,江元豪以駕車運送瓦斯為業,近年反覆施用毒品,還有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及毒駕等前科,去年也曾毒駕,這次又再度毒駕且載運危險物瓦斯桶,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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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承審的陳德池認為,卷內的證據尚不足以明確認定江元豪因吸毒「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定無保請回。此裁定引發社會輿論「炸鍋」,質疑「毒駕還載十桶瓦斯上路,這還不夠嚴重嗎?」經檢方提抗告,高院發回更裁,昨天地院裁定准予羈押。

江元豪從30歲染上毒癮,2016年首次被逮,遭判二月徒刑;江元豪隔年在台南因吸毒及恐嚇取財合併被判10月徒刑,首次入獄;出獄後2021年駕駛自用小客車撞死一名騎乘自行車的71歲黃姓老翁,江元豪卻因為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僅被判處5月有期徒刑。

另外,江元豪2024年10月因在公司內徒手推擠、掐脖子攻擊同事,並持鐵條作勢恐嚇「知道你家在哪裡,小心一點」,被判處拘役30天,去年9月開車行經台中再因毒駕遭判刑6月。江元豪前科累累卻屢獲輕判易科罰金,引發質疑。而近日發生毒駕通緝犯倒車輾斷所長雙腿案件,檢方對嫌犯提出預防性羈押聲請,陳德池也裁定無保請回,讓彰化地院飽受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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