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官司法院審理中途換法官,違背「法定法官原則」。他今日進一步考證,只有1千年前,南宋主審岳飛的法官何鑄,遭秦檜遂「中途換法官」,由何鑄換成與岳飛有過節,由他一手提拔的万俟卨,最後羅織處死。
陳水扁今日發表「扁案的政治本質之1:只有岳飛案跟扁案才中途換法官」表示,2008年,「扁偵組」收押禁見阿扁一個月,加上押人取供,教唆偽證,仍被一審周占春法官以罪證不足,無保釋放。最後被政治力介入,中途換馬英九的御用法官蔡守訓,硬拗判處2個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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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說,除了扁案「中途換法官」外,史上還有哪一個案子也是「中途換法官」?
陳水扁說,好不容易找到1000年前南宋岳飛下獄二個月查無犯罪證據,連原本曾彈劾岳飛的主審法官何鑄都為岳飛求情,秦檜遂「中途換法官」,由何鑄換成與岳飛有過節,由他一手提拔的万俟卨,最後羅織處死。
陳水扁說,如果扁案不是政治案件,什麼是政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