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鎧妤台北9日電)調查香港宏福苑大火的獨立委員會完成首階段24場聽證會。有居民批評,迄今多名關鍵人物如宏福苑大維修顧問公司、工程公司負責人、民建聯區議員黃碧嬌等都卸責拒絕出席聽證會,委員會又沒有傳召證人的法定權力,對此感到失望。

香港宏福苑社區去年11月發生大火,造成168人死亡,之後港府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大火原因。獨立委員會由3月開始,直至5月8日舉行了24場聽證會,出席者包括居民及多個政府部門代表。聽證會於6月下旬再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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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Dorz曾親身4次到聽證會現場旁聽,希望加深了解大火原因。他向中央社表示,迄今多名關鍵人物,包括負責宏福苑大維修的顧問公司鴻毅、工程公司宏業的負責人、民建聯區議員黃碧嬌、前宏福苑法團主席鄧國權都拒絕出席聽證會作證,令他感到荒謬又失望。

根據獨立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此前在聽證會提到,大維修工程展開後居民發現工地有人吸菸、發泡膠封窗、棚網疑非阻燃、警報系統已停用半年等問題。

另外,有在聽證會作證的居民指,當時擔任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顧問的民建聯區議員黃碧嬌,在居民投票選擇工程公司一事上,收集大量「授權票」,即要求居民賦予她權力代為投票。據港媒此前報導,黃碧嬌拒絕出席聽證會,只提交書面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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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z表示,這些關鍵人物不出席聽證會,「連給自己一個辯駁的機會都不要,毫無責任感」。他說,獨立委員會又沒有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就如「放生」這些人。

Dorz表示,相信最終獨立委員會的調查報告,未必能百分百呈現大火的真相,但最少能讓大家看到香港面臨制度失衡,令大家提高警覺。

他說,希望能將違法的人繩之於法,「但相信機會好微」。

港府在宏福苑大火後成立的獨立委員會,與之前在一些大型災難後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的主要分別,是前者沒有法定權力,而後者有傳召證人及取證的法定權力,外界曾擔心會阻撓獨立委員會的調查。

香港特首李家超去年成立宏福苑獨立委員會時表示,如獨立委員會在工作過程中,認為有需要就特定議題或個別環節獲賦予法定權力進行調查,可向特首提出建議。

據香港明報8日刊文,獨立委員會暫無意轉變為「法定調查委員會」。(編輯:周慧盈)11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