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完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初審,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的修法草案送出委員會,等待黨團協商。時代力量指出,朝野各黨既已對18歲公民權擁有高度共識,各黨團應儘速完成協商,以「直接修法」落實青年參政權。

時代力量表示,2022年18歲公民權修憲案曾獲朝野一致支持,並在公民複決中獲得過半同意票,最終卻因修憲門檻過高而未能通過。至於外界質疑下修投票年齡是否有違憲疑慮,時代力量也引述前大法官黃虹霞等多位法律學者的見解強調,《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之規定,無論從文義解釋或基本權保障的角度,應理解為選舉年齡的「最低保障」,而非「最高限制」。與此同時,憲法並未禁止立法者透過法律賦予18歲國民參政權,更不應被曲解為阻擋青年參政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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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主張,立法院只要直接修訂兩部選罷法,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即可立即保障青年的公民權。前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皆已提出兩部選罷法修法草案,內政委員會今日亦正式完成初審。法律路徑、社會共識、民意基礎,三項條件均已具備。

時代力量進一步表示,全世界235個國家與地區中,已有95%將投票權年齡設定在18歲或以下,因此台灣沒有理由繼續等待。時代力量呼籲立法院各黨團拿出當年修憲案的共識,儘速完成兩部選罷法的黨團協商與三讀程序,透過直接修法落實18歲公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