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8)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詢答《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其中便包含「18歲公民權入選罷法」。對此,青年團今(7)日集結召開記者會,呼籲三黨團延續支持修法立場、也期待行政院加入支持行列。
台少盟秘書長張祐嘉說明,自2005年起,民間團體就合作推動降低投票年齡,從20年前有近8成民眾不支持,到2022年推動修憲複決取得53%同意票,再到去年底推動立法院共識將「應保障18歲公民權」入《青年基本法》,到現在修正相關條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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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代共好理事長張育萌說,2022年曾進行「18歲公民權」修憲,但結果顯示,「問題不在於民意、而在於門檻」。當時雖取得近六成同意,卻因憲法設下「同意票達全體選舉人過半」的極高制度門檻,最終未通過。公投後,立法院並未停止討論,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隨即召開公聽會,邀集法學專家釐清:憲法並未明文將選舉年齡「鎖死」在20歲,而是透過法律具體化選舉制度。
青民協理事長楊姿潁指出,到去年《青年基本法》通過,朝野立委都表達支持18歲公民權、也提出《選罷法》草案,僅行政部門對是否須修憲、如何修法的不同意見,目前正在研議中。因此,明日的委員會詢答非常關鍵,期望能基於既有共識,往前推進、穩健修法。

對於「直接修法是否違憲」?青年思潮發起人蔡璟鴻說明,經過青年律師及法學研究者整理,公法學界目前主流、穩定見解,已傾向認為憲法解釋上有空間、可能「修法即可」。他提到,自2011年廖元豪副教授初步提出此見解後15年間,歷經2022年修憲前後、2024年憲法學會專題研討會,公法學界已累計10位學者紛紛公開表態,包含李念祖、林佳和、胡博硯、顏厥安、林明昕老師及陳新民前大法官等。不僅遠多於早年持保留態度的3位學者、已成為晚近學說多數,去年也出現法院實務見解支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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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學聯理事長陳昱仁則強調18歲公民權的重要性,我國民法、刑法的成年年齡,都已界定在18歲,因為隨著時代改變,18歲青年的心智年齡已比過去成熟。這也是國際共識,許多國家都已紛紛將成年年齡和選舉年齡同步降至18歲。
關於修法上路時間,一滴優理事長蔡其曄說明,《青年基本法》第20條要求「兩年內完備相關法制」,代表立法院最晚須在2028年總統大選前完成相關法制。蔡其曄表示,青年團體尊重立法院的審議程序,但若能在選務可行的前提下提前完成,讓更多青年提前行使公民權,青年團體樂見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