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九甲埔農地重金屬汞污染案,新竹地方檢察署指出,當地聯工化學廠從老闆到員工個人,因各自便宜行事釀禍,非法代處理含化學藥劑的廢棄容器,更從雨水放流口放流事業廢水,以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負責人及3名員工。

檢方指出,聯工化學廠設有廢水處理設備,並領有水污染防治相關許可,主要從事酸、鹼性化學藥品之調配、稀釋、混合及分裝作業,但陸姓代表人、賴姓課長及馬姓移工等人,為維持業務關係,由負責人指示公司人員將瓶罐分類處理,破損者敲碎後交由回收業者處理;殘留毒化物者退回來源公司;殘留鹽酸、硫酸等一般化學藥劑者倒入廢水處理設施;殘留酯類、油類者倒入廢液桶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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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該公司廢水蒐集管線、溝渠出現斷裂及滲流,只用塑膠袋包裹破裂處,造成清洗廢容器產生的廢水排放至廠外溝渠,含汞的清洗廢水外流至灌溉水源,汙染鄰近農地土壤,經環保機關採樣檢測,灌溉水源底泥及周邊多筆農地土壤均驗出超過管制標準之汞濃度。

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陸姓代表人以及賴姓、馬姓、黃姓員工,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以及刑法放流毒物污染河川、土壤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新竹地院提起公訴,該公司則依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7條規定科以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