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娛樂稅存廢討論已久,娛樂稅法修正草案15日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通過初審,民眾黨團今(17日)表示,本次修法幾乎全採民眾黨版本,包括電影演唱會、戲劇、音樂演奏及各類競技賽事(如職棒、職籃及電競比賽等),皆不得再課徵娛樂稅,僅保留舞廳、舞場及高爾夫球場等項目,開放各縣市自行停徵或調降。

民眾黨團上午召開「大砍娛樂稅 真正減輕人民負擔」記者會,黨團總召陳清龍、立委洪毓祥、劉書彬及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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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毓祥直言,要大聲和不合理的娛樂稅說掰掰,現在2026年已是科技人工智慧領航的時代,但政府竟還抱著過時稅制,整天在人民身上剝皮。無論看電影、戲劇表演,早非奢侈消費、更非黨國時代少數人的奢侈享受,民進黨政府左手發文化幣、右手課娛樂稅邏輯錯亂,在人民正常的休閒文化消費被多剝一層皮,把人民當肥羊,而財政部長期以來都主張娛樂稅是地方重要財源做為改革藉口,如今財劃法已在藍白努力下三讀,以今年度計算,地方政府應可增加4165億財源,不應再藉此拖延改革。

洪毓祥舉例,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孫克難、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黃耀輝過去都曾提出根本是「橫徵暴斂」,且娛樂稅的稽徵成本高達14%至22%,亦不符合成本效益;而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也曾在2024年競選總統時承諾,將檢討娛樂稅、印花稅,儘管最終未勝出,黨團仍積極落實對選民承諾,明確提出娛樂稅法修法版本。

劉書彬說明,民眾黨團修法版本中,將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1至第4款全部予以刪除,也就是包括電影、演唱會、戲劇、音樂演奏及各類競技賽事(如職棒、職籃及電競比賽等),皆不得再課徵娛樂稅,僅保留舞廳、舞場及高爾夫球場等項目,黨團版本並要求財政部未來依據函釋公告要徵收娛樂稅的其他場所,必須盱衡民情及產業發展需求調整,合理界定課稅範圍與標準,避免因認定過廣致生不當課稅的情形,以落實量能課稅原則並防杜不必要的稅負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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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書彬提到,民眾黨版本主張,大幅調降項目稅率,包括舞廳、舞場稅率由最高100%降至50%,酒吧等娛樂場所由50%降至20%,高爾夫球場黨團主張下調至10%,黨團認為高爾夫早已列為奧運正式項目,台灣選手也屢屢於國際賽事中奪牌,具備運動發展與全民參與的正面意義,不應再以高額娛樂稅加重負擔。她舉例,現行多數娛樂活動稅率為2.5%至15%,若全面免徵,以一張約3,000元的演唱會門票為例,可為民眾節省約75元,對人民仍是小確幸。

劉書彬呼籲,財劃法三讀通過後,地方政府財源已大幅增加,以今年度估算可新增約4165億元,而娛樂稅一年僅約20億元,早已不具關鍵財源地位。中央政府不應再以娛樂稅作為拖延改革的藉口,應儘速落實財劃法,確保地方財政穩定,同時推動不合時宜的稅制改革,真正減輕人民負擔。

會後受訪時,媒體提問,娛樂稅法三讀通過後,是否能反映在票價上仍取決於業者定價,黨團該如何監督落實?是否有具體配套或政策方向,確保減稅能回饋給消費者?劉書彬回應,娛樂稅屬使用者付費,法案通過後業者應自己從票價中扣除,黨團也會要求財政部加強監督,確保減稅回饋消費者。

洪毓祥則說,地方政府課徵稅率不同,實際票價調整幅度可能有所差異;雖單筆金額不高,但重點在於移除不合時宜的稅制,期待業者善用這波改革,大力宣傳,帶動更多文化消費與產業發展,未來也將持續推動包括印花稅在內的稅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