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0日電)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徐漢涉貪案23日宣判,但橋院昨天獲報徐漢電子腳鐶遭拆卸,已發拘票拘提。橋院說,截至今天尚未尋獲,已裁定沒收新台幣500萬保證金並發布通緝。
台灣橋頭地方法院上午發布新聞稿說,徐漢由於法定羈押期限幾近屆滿,法院民國112年6月7日命具保500萬元後停止羈押,並命限制住居於戶籍地高雄市楠梓區、限制出境及出海、定期報到、不得騷擾、接觸或不法侵害其他共同被告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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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去年5月19日起對徐漢科技監控,配戴電子腳鐶,且命每週三、六晚間9時到11時在住家持科技監控手機自拍後傳送到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
橋院說,徐漢今年3月18日晚間自拍傳送到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後,昨天下午1時55分卻接獲科控中心通知,徐漢腳鐶在屏東縣萬巒鄉附近遭拆卸,檢警昨天下午2時許製作拘票,函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拘提、並囑託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協助拘提,也通知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與內政部移民署等協助搜尋。
檢警截至上午仍未尋獲徐漢,經法院依法踐行通知具保人程序後,上午10時30分裁定沒收保證金500萬元並發布通緝。
橋院表示,之前已要求徐漢等4名被告宣判時應到庭聽判,不到得逕予拘提,這也是依法所為防逃措施之一環。(編輯:李明宗)1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