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台軍售發價書期限將近,立法院今(12)日由民眾黨召開朝野協商,針對四項已送出發價書的軍購是否先行簽約召開協商。協商最終達成結論,若美方發價書期限將屆、而立法院尚未完成預算審議,將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OA),以確保國家戰略利益。
根據協商結論內容,台灣民眾黨黨團指出,行政院去年11月提出的國防特別條例規模達1.25兆元,但其內容規劃與決策過程過於封閉,相關重大軍事採購資訊未能透過正常民主程序接受國會監督,部分資訊甚至須透過外媒報導才得知,形同削弱國會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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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黨團也提到,政府過去在軍購議題上,時常將延宕責任歸咎於在野黨審議,但實際上行政院的程序安排亦存在問題。因此在協商中強調,應在維持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同時確保國會監督與民主程序。
協商結論指出,立法院將秉持「國家安全優先、強力捍衛領土完整」原則處理相關軍購案。若美方發價書期限將屆,而包括標槍飛彈與M109A7自走砲等對美軍購案尚未完成預算審議,將授權行政院先行與美方簽署發價書(Letter of Offer and Acceptance, LOA),以避免因行政程序延誤而影響國家戰略利益。
不過協商也要求,行政院在簽署LOA後,須立即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的武器交貨期程報告,並回歸國會審議程序,履行行政院在預算編列前後應向國會完整說明的義務。
協商結論同時強調,未來行政部門不得再以「國家安全」為由規避民主審議與理性監督,相關軍購與預算編列仍須回到國會程序,由立法院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