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1日電)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今天下午獲報,1輛公車行經北區三民路與太平路口時,與自小客碰撞,員警迅速到場處理,兩駕駛都無飲酒情形,將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事故原因。

警方說明,下午1時58分接獲報案,在北區三民路與太平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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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場發現,李姓男子(27歲)駕駛公車,沿三民路三段由一中街往太平路方向直行;張姓男子(67歲)駕駛自小客車沿同方向行駛,雙方行經事故地點時,公車車頭與自小客車車尾發生碰撞,公車前擋風玻璃破裂,玻璃碎片散落路面。

警方表示,所幸這起事故兩車駕駛均未受傷,員警現場依法對兩名駕駛人施以酒測,均無飲酒情形。全案依規定蒐證處理,並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事故發生原因。

第二分局提醒,市區道路車流量大,行經路口務必注意交通號誌並保持安全車距,隨時留意前方車況,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共同維護行車安全與順暢交通。(編輯:張銘坤)11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