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李貞秀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資格爭議延燒,行政院昨日表示,只有中選會可提「當選無效」之訴,但中選會因為委員人數不足無法開會決議。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輝今(6)日受訪表示,「人事同意權通過後,我們才有辦法組一個新的委員會,才有進入討論的階段」。媒體追問,若委員人數一直不足,李貞秀是不是就可以一直當立委?吳容輝回應,那就回歸到《國籍法》第20條規定處理。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天受訪時也指出,因為依照兩岸關係條例的規定,完成轉換身分需要滿10年,也就是需要在台灣設戶籍滿10年才具備登記參選的資格。2004年的修法就是落實「單一戶籍」制,在法律修正前已經取得定居身份者,必須要在六個月內繳回註銷中國戶籍的身份,他的台灣人身分才不會失去。如果同時具有雙重戶籍者,不僅失去台灣人身分,而且台灣戶籍所延伸的權利,包括:選舉、擔任公職的權利也都會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