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前立委高嘉瑜去年初緊咬國民黨立委李彥秀美國房產議題,李彥秀澄清新聞稿提到「跳梁小丑」等語。李彥秀控高嘉瑜加重誹謗,高嘉瑜則反控李彥秀公然侮辱;士林地檢署今天將2案均不起訴處分。
高嘉瑜去年2月間指李彥秀在美國加州購置豪宅,並質疑財產申報不實;李彥秀則於去年2月7日發布新聞稿澄清,提到已委請律師向士檢提出告訴,遏止投機行為,讓無良政客現形,讓「跳梁小丑」惡行得到法律制裁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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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秀向高嘉瑜提起加重誹謗告訴;高嘉瑜則對李彥秀提起公然侮辱告訴。
李彥秀告高嘉瑜加重誹謗部分,檢察官調查後,發現高嘉瑜有做相關查證後,合理質疑李彥秀在美國房產未申報,難以認定主觀上有誹謗犯意,且高嘉瑜對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一事做評論,與公共利益相關,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因此將高嘉瑜不起訴處分。
高嘉瑜提告李彥秀公然侮辱部分,檢察官認為,李彥秀是針對高嘉瑜的質疑所做回應及評論,並非與事實真偽內容毫無關係的抽象謾罵,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意旨,認定李彥秀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編輯:陳仁華)1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