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2日電)呂姓駕駛今天酒後開車行經高雄小港區,與一部計程車發生擦撞後駛離,遭計程車駕駛尾隨並將其攔下,無人員受傷;呂男遭警方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另依違反道交條例開罰。

高雄市警察局小港分局員警說明,65歲呂男凌晨零時許開車行經漢民路與崇文路口,與47歲郭姓計程車駕駛車輛發生擦撞,呂男未停車直接駛離,經郭男一路尾隨至漢民路與金府路口將其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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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呂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警方當場施以酒測,呂男酒測值達每公升0.6毫克,超過公共危險法定標準值,涉犯公共危險罪嫌,呂男當場被警方逮捕。

至於呂男肇事逃逸行為,警方指出,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另外,呂男被郭男攔下後,有聯繫其兒子到場,疑與計程車駕駛爭論有無擦撞等狀況,警方表示,呂男兒子到場後情緒激動,經警方制止並說明案情,呂男兒子情緒緩和後,陪同父親至派出所接受偵詢。(編輯:陳仁華)115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