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之母」閔熙珍在2024年7月被前東家HYBE指控「業務背信」,更被單方面解除ADOR代表職務,雙方為了股東契約與賣權糾紛對簿公堂。昨(12)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HYBE敗訴,閔熙珍的賣權行使有效,HYBE應支付約260億韓元(約5.7億新台幣)給閔熙珍。

HYBE在2024年7月指控閔熙珍意圖奪取ADOR經營權,並帶走NewJeans,雖然閔熙珍極力否認,仍被HYBE解除ADOR代表職務。而根據股東契約內容,閔熙珍可在ADOR成立滿3年10個月後行使賣權,由於閔熙珍持有ADOR約18%股份,估算可獲約260億韓元。但HYBE主張閔熙珍的股東契約已被解除,賣權也隨之失效。閔熙珍則主張契約解除不成立,向HYBE請求260億韓元的股票買賣價金。

當前熱搜:AI疑慮再起科技股遭殃! 美股道瓊下殺669點、台積電ADR挫跌1.6%

據韓媒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日做出判決,認為HYBE未能證明閔熙珍構成「重大違反契約」或足以破壞信賴關係的行為,即使她曾尋求獨立經營方式,也不足以單獨構成重大違反股東契約,因此裁定閔熙珍的賣權行使有效,HYBE應支付約260億韓元給閔熙珍。面對一審結果,HYBE表示,「本公司的主張未能充分被採納,深感遺憾。待審閱判決書後,將進行上訴等後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