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終達成共識。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與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楊珍妮等團隊一行人於台灣時間今(13)日美國華府簽署協定,美方確立自台灣進口貨品的對等關稅為 15% 且不疊加;台灣則依既定時程,逐步調降或取消大多數美國進口品關稅。
繼台美雙方於 1/15 日舉行關稅談判總結會議,並與美國商務部簽署投資 MOU 後,今日這項協定簽訂,代表我國以「台灣模式」與美方洽談供應鏈合作獲得成功,正式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及《232 條款》等相關優惠待遇。後續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 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及台美投資 MOU,一併送交國會審議。這回,台灣有哪些貿易上的利多、讓了哪些條件,以下帶您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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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多
一、確立關稅調降至 15% 且不疊加
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及投資 MOU 後,我國關稅稅率將確立降至 15%且不疊加原 MFN(最惠國待遇)稅率,與日本、韓國、歐盟計算方式相同,也進一步消除過去因台美未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而比競爭對手國關稅高的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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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稅率下,許多產品都將更具出口競爭優勢,受惠的重點產業包括:工具機、機械、手工具、水五金、自行車、塑膠製品、紡織、醫療器材等工業產品;毛豆、吳郭魚、鱸魚、魷魚、秋刀魚、虱目魚等農產品。
二、半導體產品豁免關稅及《232 條款》
另在《232 條款》下各項關稅,我國未來可能之半導體及半導體衍生品,及現行的汽車零組件、木材家具、航空零組件(鋼、鋁、銅衍生品)等多項皆獲得最優惠待遇;半導體及資通訊企業赴美設廠及營運所需之輸美原物料、設備、零組件等亦可豁免對等關稅以及《232 條款》,美方也承諾願提供土地、水電等基建相關協助台灣企業赴美投資。
三、2,072 項輸美產品豁免對等關稅
台灣也進一步爭取到共 2,072 項輸美產品(具實績 974 項)可豁免對等關稅,輸美只需被課最惠國待遇(MFN)稅率,其中 261 項是農產品(具實績 74 項),其輸美金額 3.74 億美元,占我國輸美農產品總額 42%,包括蝴蝶蘭、茶葉 (紅茶、綠茶)、樹薯粉 (製作珍珠奶茶中珍珠的原料)及咖啡、火鶴、鳳梨酥、芋頭、番石榴、果汁、果醬、鳳梨、芒果、觀賞蛙等出口皆毋需加徵關稅,將有效鞏固台灣農產外銷地位。
另有 1,811 項是工業產品(具實績 900 項),其輸美金額 95.6 億美元,占適用對等工業產品輸美金額 36%,包括無線電導航設備、通訊儀器、鋰離子蓄電池等航空器零組件,及藥品、肥料、金屬永磁鐵、輕油製品、印刷品(書籍、報章雜誌、期刊、繪本)等。
上述這些獲得對等關稅豁免的產品,占我國輸美產品適用對等關稅 10,264 項的 20%;若從出口值看,豁免對等關稅產品 2024 年輸美金額約 99 億美元,占我國適用對等關稅產品輸美金額 36%。
四、美 27 項農產品輸台維持關稅保護
面臨美方要求全面開放市場下,台灣為確保「糧食安全」及「軍工韌性」,爭取到重要農產品項維持不降稅或部分降稅。包含稻米及米製品、雞肉、牡蠣、蛤、鳥蛤、赤貝、大蒜(生鮮或冷藏)、乾紅豆等 27 項主要農產品不調降關稅;同時也維持稻米及米製品、大蒜、乾紅豆的關稅配額未變動。
五、納入豁免項目後輸美平均關稅降至 12.33%
我國對等關稅稅率,從原先去年四月公布的「32%+MFN」(平均關稅 35.78%),在歷經兩階段談判後,已調降至「15%且不疊加」,另計算取得 2,072 項關稅豁免的產品後,我國具輸美實績產品的平均關稅調降至 12.33%,稅率共減少 23.45 個百分點。
我國適用對等關稅輸美的金額占我國整體輸美金額的比率,也從原先 24% 降至 15.5%。至於占輸美金額 76% 的項目,則屬於適用《232 條款》已調查或正調查中的項目,也已確定我方將適用《232 條款》最惠關稅。
互惠
由於近年來美商來台投資熱絡,在投資 MOU 中,台美雙方承諾建立雙向投資機制,將致力打造促進及便捷跨境投資最佳環境,鼓勵美商來台投資「五大信賴產業」,包括半導體、人工智慧(AI)、國防科技、安全與監控、次世代通訊及生物科技產業等,美方也將協助對我關鍵產業進行投資融資,增進彼此共榮發展。
未來,台美雙方將合作營造公平、可信賴及安全的數位貿易環境 ,包括雙方都免徵電子傳輸產品關稅、確保資料安全自由跨境傳輸、合作因應網路安全等。針對經貿體系優化,我方將強化以下措施:
1. 履行國際智財權公約,並加強智慧財產執法:將提供優於 WTO 要求的保護水準,強化線上串流盜版之查緝,對商標及著作權實施嚴格邊境執法,主動防制仿冒與盜版品。
2. 接軌國際勞動規範,提升我國產品在全球市場信任度:將循國內審議程序,採認美國《關稅法》第 307 條認定的強迫勞動產品禁止輸入我國;也將禁止扣留勞工身分證件、三年內處理製造業及漁業移工的招募費問題,及五年內逐步提升勞工結社權等。
3. 產業與環境共好:將持續採行國際通行之環保標準、推動循環經濟、打擊非法伐林與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打擊非法、未報告和不受規範(IUU)之漁撈活動等。
4. 貿易便捷化及法規透明化:精進數位化作業便利貨物快速通關,以降低業者通關成本,也會以公開透明原則訂定法規,促進經商環境透明化。
讓利
除了部分產業獲得對等關稅豁免及《232 條款》,以及美方協助提供投資條件等紅利外,在這次談判中,除了先前各界已知的台積電為首等半導體及國內相關供應鏈赴美投資外,我方也部分釋出讓利、開放國內市場,降低美方產品進口台灣之壁壘:
一:美豬稅率第三年調降至一半
15 項豬肉產品進口關稅第三年調降至一半(第三年調整至稅率 6.3%—10%),行政院指出,因我國豬肉的需求量大,且國產豬肉市占率 88.4%,預估進口美國豬肉將主要與加拿大、丹麥產品競爭。
二:開放美牛絞肉、部分內臟進口
美牛則開放絞肉及部分內臟進口,較敏感項目(如頭骨、腦、眼睛、脊髓、機械分離肉或機械回復肉、肺臟、胰臟、脾臟、膽囊、子宮等)禁止進口。另外,原產地須標示、校園午餐維持優先採購國產肉,以及每年赴美實地查核、依風險邊境查驗與後市場等食安管理機制不變。
三:牛豬產品之萊劑安全容許量按國際標準放寬
牛豬萊劑安全容許量,依據科學證據對齊國際標準,與國際標準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一致,並經我國風險評估。為守護國民健康,我國繼續維持牛豬產品在飲食場所標示原產地不變、邊境及後市場抽驗機制也不變。
三:31 項農產品調降稅率
31 項農產品調降至特定稅率(包含鴨肉 10%、鵝肉 10%、鮮葡萄 10%、橙及寬皮柑 10%等)。另外,此次共計 1,482 項對美農產品降至零關稅,但是具實績品項為 393 項,進口值 19.6 億美元。
對美降稅農產品進口金額中有 85.7% 為我國高度仰賴進口、國內自給率偏低或無生產的項目,例如小麥、龍蝦、牛肉、蘋果、櫻桃、堅果等,降稅後將降低加工成本,擴大消費者多元選擇。另有部分降稅農產品為我國國內需求量大、國產品市占率高,如:液態乳、花生及水產品等。
四:工業產品、保健食品降稅
為確保中小貨車、數控臥式車床、機械零件(滾珠軸承、密合墊)、發電機、低壓設備連接器、電路開關、同軸電纜、控╱配電器具等 20 項攸關我國機電維護能力的品項「僅降至特定稅率」,以維護「軍工韌性」原則;另保健食品部分,調降稅率至 10%,以嘉惠消費者多元選擇。
五:美規車取消進口數量限制
至於國人關心的小客車將降至 0 關稅,只要符合美國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 (FMVSS)的美規車,將取消進口數量限制,但仍會確保其合規進口,保障消費者權益。未來美規車輛進口,須由美國原廠提供符合美國 FMVSS 標準之文件,向我國交通部申請安全審驗合格證書,及向經濟部、環境部申請耗能、污染、噪音等 3 張合格證明,經我國查驗、核發合格證明後才能上市銷售。
我國也將建立美規車後市場稽核監督管理體系,針對車輛安全法規符合性及檢測認證對接等事項,須於協定生效六個月內完成。至於受衝擊的業者,經濟部將於既有預算額度內提專案計畫,協助汽車整車及其供應鏈健全發展,含金融支持、降低業者研發成本等。
六:加速及簡化醫材、藥品審查程序
針對美國製造且已取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上市許可的醫材藥品,我方將採認作為符合台灣審查上市許可之充分證據,加速審查程序;另已建立自費醫材核價單一平台,簡化程序,無須 22 縣市逐一審查。
七、台灣未來擴大對美採購
依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公布的文件內容顯示,台灣也承諾於 2025~2029 年間,擴大對美採購。品項涵蓋 444 億美元之液化天然氣與原油、152 億美元的民用飛機及發動機,還有 252 億美元的電網設備、發電機、船舶與鋼鐵製造機具等,規模上看千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 3 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