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今年1月執行「金融掃黑專案」,掃盪犯罪集團以虛設行號濫用人頭公司進行洗錢、電信網路詐欺、吸金、詐貸、證券詐欺、淘空公司資產、逃稅等重大經濟犯罪,動員全台26個外勤處站、千餘名調查官,共執行215案、搜索168處、約談725人、查獲953家不法公司及969個帳戶,犯罪金額達321億餘元。

調查局指出,不法集團改以人頭公司或商號銀行帳戶作為主要洗錢工具,先以人頭設立或取得公司或商號,假藉辦理停業公司或變更負責人,進而申請開通企業憑證等帳戶功能,並以假商業交易需求設定高額銀行帳戶網路交易額度,多層帳戶快速轉匯,規避司法機關凍結、查扣,掩飾不法金流、去向。

現正最夯:Newtalk最新民調》高雄藍白支持者也買單 陳其邁施政滿意度高達75.5% 賴清德滿意度也過半

此次「金融掃黑專案」調查局破獲犯罪案件類型,包括跨國詐欺、博弈集團利用人頭公司洗錢、金主結合記帳業者虛設人頭公司洗錢、集團虛設行號向金融機構詐貸、以空殼公司印股票換鈔票詐欺投資民眾、虛設行號吸金詐欺,以及虛設行號掏空公司資產等。

專案動員全台26個外勤處站、千餘名調查官,共執行215案、搜索168處、約談725人、查獲不法公司953家、不法公司帳戶969個,犯罪金額達新臺幣321億3796萬餘元,另查扣賓士、保時捷、BMW等名車7輛、名錶、名牌包及銀行帳戶等不法所得達1億496萬元。

調查局強調,不法犯罪集團利用台灣通訊及金融交易便利性,不斷變換犯罪工具及手段,誘詐被害人並遂行洗錢目的,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審慎判斷投資訊息,切勿因小額報酬、人情等因素,擔任人頭公司負責人,以免成為詐欺、洗錢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