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9日電)新北地檢署查獲洗錢集團以買賣虛擬貨幣名義,將逾61億元款項匯至境外,協助詐騙及博弈集團洗錢。檢方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14人,並求處主嫌有期徒刑10年、併科1億元罰金。

檢方調查,主嫌邹男112年5月起至114年9月1日,以愛克市場公司及艾斯恩貿易公司的名義成立水房據點,找來父親、呂男、董男入股投資,並由周男、鄧男指揮調派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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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男等人與詐騙集團及博弈集團合作,以買賣虛擬貨幣名義,收到現金款項後,由車手前往ATM自動櫃員機存入人頭帳戶,再匯至愛克、艾斯恩公司帳戶,購買美金後再轉匯至泰國、新加坡等地,在境外購買虛擬貨幣,打入詐欺、博奕集團的電子錢包,並從中獲取報酬,共將新台幣61億7300萬餘元匯至境外。

新北地檢署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陳儀芳,今年9月起指揮警政署刑事局、新北市刑大發動3波搜索,拘提邹男等人,並聲請羈押7人獲准,查扣逾1千萬、手錶9支、桃園市1處不動產。檢方近日偵查終結,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及特殊洗錢等罪起訴14人。

檢察官審酌,主嫌邹男等人所涉洗錢金額高達61.7億元,對金融秩序危害甚深,建請法院量處主嫌邹男有期徒刑10年,併科1億元罰金。周男、鄧男求處有期徒刑8年,併科8000萬元罰金,主嫌父親、呂男、董男有期徒刑5年,併科5000萬元罰金,其餘車手等人則求刑3年6月至4年不等。(編輯:張銘坤)1141229